试验通俗题目
VC005 片在类风湿关节炎受试者中随机、双盲、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的Ⅰb 期临床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VC005 片在类风湿关节炎受试者中随机、双盲、剂量递增、安慰剂对照的Ⅰb 期临床研究
联系人邮箱
lai_xiaojuan@vcarepharmatech.com
联系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华康路136号
研究负责人电话
18186879768;15804302611
研究负责人邮箱
dingyanhua2003@126.com;wangny@jlu.edu.cn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1号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评估 VC005 片在类风湿关节炎(Rheumatoid Arthritis,RA)受试者中多次口服给药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评价 VC005 片在 RA 受试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特征;初步探索 VC005 片在 RA 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及剂量范围,为Ⅱ期临床研究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入选标准
1.受试者或其监护人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2.签署 ICF 时的年龄在 18~70 周岁(包含边界值),性别不限;;3.筛选时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 2(m2)]位于 18 ~30 kg/m2;;4.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ACR)/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0 年类风湿关节炎(RA)分类标准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且在筛选访视时病程至少 3 个月(需提供对应的住院/门诊的诊疗病历);;5.诊断为中度或重度活动性 RA;;6.在试验首次给药前未使用过任何改善病情抗风湿药(DMARDs);;7.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如已稳定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必须已固定药物种类且稳定剂量持续≥4 周且在临床试验期间继续稳定剂量使用;;8.受试者在首次给药前如已稳定口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则剂量需稳定≥4 周且≤10 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它糖皮质激素),且在临床试验期间继续稳定剂量使用;;9.受试者能够和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愿意并能够遵守所有计划访视、治疗计划、实验室检查及其他研究程序。
排除标准
1.对研究药物或研究药物中的任一种成份过敏者,或过敏体质(多种药物及食物过敏);;2.使用了以下任何一种药物或治疗:随机前 1 个月内曾接受过酪氨酸激酶(JAK)抑制剂类药物,或随机前 5个半衰期内或 3个月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使用过生物制剂类改善病情抗风湿药 bDMARDs等;;3.有以下任何一种疾病的病史或证据:有除 RA 外的任何全身性炎症性疾病者或有淋巴增生性疾病病史等;;4.筛选时存在符合下列标准的任何实验室检查异常(筛选前 2 周内不允许接受任何医学支持治疗,如升白细胞、改善贫血、护肝降酶、血液输注等):血红蛋白<90.0 g/L,白细胞数<3×109/L等;;5.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或乙肝表面抗原阴性、乙肝表面抗体阴性、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同时 HBV-DNA 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丙型肝炎抗体(HCVAb)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RNA)检测结果高于检测下限者;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梅毒螺旋体阳性需加查 RPR,研究者根据结果决定是否可入组);人类免疫缺陷病抗体(HIVAb)阳性;;6.筛选期心电图检查 QTC:男性> 470 ms,女性> 480 ms,或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判断不能入组者;;7.在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8.尿毒品筛查或酒精筛查阳性者;;9.计划怀孕或已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女性患者,或整个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无法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10.研究者因为任何原因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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