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通俗题目
富马酸喹硫平片空腹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一项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评估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的空腹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靶点
5-HT2 Receptor(5-HT2);Cyclin Dependent Kinase Inhibitor 1A(CDKN1A);Dopamine Receptor D2(DRD2)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联系人邮箱
liangbinhong@huahaipharm.com
联系人通讯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汛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负责人邮箱
15008971099@126.com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本研究考察空腹条件下单次口服由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受试制剂,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和由AstraZeneca Pharmaceuticals LP持证的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参比制剂,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的药动学特征,评价两制剂间的生物等效性,为受试制剂的注册申请提供依据。
次要研究目的
观察空腹条件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和参比制剂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规格:200 mg,按喹硫平计)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入选标准
1.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同意、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且自愿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2.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进行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方案规定完成试验;;3.性别:中国男性或女性;;4.年龄:≥18周岁;;5.体重:体重指数范围为18.6~28.5 kg/m2【体重指数=体重/身高2( kg/m2)】(包括边界值),男性体重不低于50 kg(包括50 kg),女性体重不低于45 kg(包括45 kg)。
排除标准
1.过敏体质,或已知对研究药物组分或同类药物有过敏史者,和/或患有少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者;;2.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皮肤系统、精神神经系统、五官科等相关疾病);;3.有甲状腺功能减退、高催乳素血症、癫痫、白内障、胰腺炎、锥体外系相关疾病、QT间期延长等病史或家族史者;;4.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者,如急性胃炎或活动性溃疡伴出血、 具有临床意义的血小板减少或贫血,以及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或有颅内出血病史者;;5.吞咽困难或患有能够影响药物药动学行为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6.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7.各项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血生化、血常规、凝血功能、尿常规、甲状腺功能三项)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包括但不限于肌酐高于正常值上限和/或肝功能(ALT、AST、胆红素)大于 1.5×ULN,和/或尿酸大于1.2×ULN】;;8.有体位性低血压史者;;9.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病史和/或传染病四项检查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异常有临床意义者;;10.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大于或等于200 mL者,和/或2周内献血小板者;;11.首次给药前2周内注射疫苗,以及计划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12.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有药物滥用史和/或习惯性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中草药;;13.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药物代谢的药物(例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利福平;抑制剂—酮康唑、氟康唑、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等)者;;14.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15.尿药筛查阳性者;;16.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17.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 150 mL酒精含量为12%的葡萄酒),和/或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不能停止酒精摄入者,和/或呼气酒精测试阳性者;;18.筛选前6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 mL)者,和/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食物、葡萄柚(西柚)和/或葡萄柚汁(西柚汁),和/或含罂粟的产品者;;19.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用药品者;;20.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3个月有生育计划(包括捐精、捐卵计划)和/或不同意采取有效避孕方法(试验期间非药物)者;;21.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机械操作的职业者;;22.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女性受试者除上述要求外,符合下列条件的也应排除:;23.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24.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口服避孕药者;;25.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使用过长效雌激素和/或孕激素注射剂和/或埋植片者;;26.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与伴侣发生非保护性性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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