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通俗题目
非那雄胺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非那雄胺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靶点
5-Alpha-reductase(SRD5A)
适应症
1. 本品适用于治疗和控制良性前列腺增生以及预防泌尿系统事件; — 降低发生急性尿潴留的危险性。 — 降低需进行经尿道切除前列腺(TURP)和前列腺切除术的危险性。 2. 本品可使肥大的前列腺缩小,改善尿流及改善前列腺增生有关的症状。前列腺肥大患者适用于本品治疗。
联系人邮箱
shenwenjing@sinopharm.com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建陆路378号
研究负责人邮箱
2621883853@qq.com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和风路1000号、惠河路200号
试验目的
采用随机、开放、单次给药、两制剂、两周期、自身交叉设计评价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非那雄胺片(浦列安®,5mg/片)与Merck sharp & Dohme Limited.生产的非那雄胺片(PROSCAR®,5mg/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条件下的生物等效性,并观察非那雄胺片在健康受试者中的安全性。
入选标准
1.能够理解并愿意遵守临床试验方案完成本试验,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受试者;;2.性别:男性受试者;;3.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4.体重:男性受试者体重≥50.0kg。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kg/m2范围内(包含临界值);;5.健康状况:经病史询问、全身体检和实验室检查证明健康者。
排除标准
1.具有运动系统、神经精神系统、内分泌系统、血液循环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异常等病史或现有上述疾病,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2.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手术,或接受过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3.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4.近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5.有药物或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或对非那雄胺片中任何成分过敏者;;6.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7.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内经常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或酒精呼气检测结果>0mg/100ml者;;8.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9.筛选前14天内摄入大量富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如葡萄柚、葡萄柚汁、葡萄柚果酱等)者;或首次给药前48h内,摄入任何含葡萄柚(即西柚)、柚子、杨桃、芒果、火龙果的饮料或食物者;;10.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或有吞咽困难者;;11.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12.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或保健品者;;13.筛选前28天内或筛选期间接受过疫苗接种者;;14.筛选前3个月内或筛选期间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用药品或试验器械者,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15.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在整个试验期间及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试验期间不愿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如完全禁欲、避孕套、结扎等)者;;16.有晕血、晕针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采血困难者;;17.体格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18.生命体征检查异常,复测仍异常者;;19.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丙肝抗体检查异常且经研究者判定具有临床意义者;;20.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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