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通俗题目
利福平与SHR8554注射液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利福平对SHR8554注射液在健康受试者中的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
靶点
Mu Opiate Receptor(MOR)
申办单位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恒瑞医药有限公司/成都盛迪医药有限公司
联系人邮箱
yuanyuan.huang@hengrui.com
联系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仑山路7号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鲲鹏北路9号
试验目的
在健康受试者中评价利福平对SHR8554注射液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安全性的影响。
入选标准
1.年龄为 18~45 周岁健康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 18周岁和 45周岁,以签署知情同意书时间为准;2.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 kg/m2范围内(体重指数=体重(kg)/身高2(m2)),包括边界;3.受试者及其伴侣愿意自筛选前2周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且无捐精、捐卵计划,并保证筛选前2周至安全性随访期结束期间的性生活中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非药物性避孕措施;;4.试验前已经详细了解试验性质、意义、可能的获益,可能带来的不便和潜在的危险,并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能与研究者良好沟通,遵从整个研究的要求,且签署了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有药物过敏史,或特定过敏史者(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者(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和花粉过敏)或已知对SHR8554或利福平类抗菌药过敏者;;2.既往或目前患有心、肝、肾、内分泌、消化道、免疫系统、呼吸系统、肌肉骨骼系统及神经系统等疾病,尤其是有心血管疾病、肝/肾损伤、胆道阻塞、精神障碍病史,以及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肠易激综合征、肠病或炎症性肠病史)、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等,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入组本研究;3.12导联心电图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研究(包括但不限于QTcF>450 ms、II度及I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等严重心律失常等);;4.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体格检查、生命体征及SpO2检查、胸片、腹部B超检查结果等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5.病毒全套检查(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抗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阳性者;;6.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重大手术者或拔牙手术,或接受了可能影响研究药物体内过程或安全性评价的手术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手术者;;7.筛选前3个月内作为受试者入选任何药物试验并服药者;;8.试验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CYP2D6和CYP3A酶的诱导剂或抑制剂(参见方案附录2);;9.首次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或正在使用任何药物者,包括维生素及中草药;;10.筛选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 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1个月内献血者;;11.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种疫苗者;;12.筛选前1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葡萄柚/葡萄柚汁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 mL)者或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饮用者;;13.筛选前3个月内经常饮酒(试验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3次,平均每次饮用相当50度白酒≥200 mL)或在试验期间不能戒酒者或酒精呼气测试呈阳性者;;14.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超过5支香烟或等量烟草或在试验期间不能戒烟者;;15.筛选前3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吸毒史或药物滥用筛查呈阳性者;;16.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或妊娠试验呈阳性者;;17.不能耐受静脉穿刺或有晕针晕血史者;;18.试验期间对饮食有特殊的要求,不能遵守所提供的饮食和相应规定者;;19.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完成本研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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