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R20231011】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
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状态
主动终止(本次项目随机人数不满足方案要求,且试验过程中脱落例数过多,完成试验例数不足。同时根据文献调研及同品种药品在CDE登记开展情况,认为试验设计仍有不足,需进一步优化临床试验设计)
试验通俗题目
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生物等效性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0.2mg)在中国健康受试者中空腹和餐后给药条件下随
机、开放、单剂量、两制剂、两序列、两周期、双交叉生物等效性试验
靶点
Adrenoceptor Alpha 1A(ADRA1A)
研究负责人邮箱
manyi1981@163.com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瑶海工业园新海大道888号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按有关生物等效性试验的规定,选择安斯泰来制药(中国)有限公
司为持证商的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商品名:哈乐®,规格:0.2mg)为参比制剂
,对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受试制剂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规格:0.2mg)
进行空腹和餐后给药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比较受试制剂中药物的吸收速度和吸收
程度与参比制剂的差异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比较两种制剂在空腹和餐后给药条
件下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观察健康志愿受试者口服受试制剂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规
格:0.2mg)和参比制剂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商品名:哈乐®,规格:0.2mg)
的安全性。
入选标准
1.中国健康男性志愿受试者,年龄18 周岁以上(包含18 周岁);;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kg,体重指数(BMI)在19.0~26.0kg/m2[BMI=体
重(kg)/身高2(m2)]范围内(包括临界值);;3.受试者愿意自筛选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给药后6 个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
取有效的非药物的避孕措施(参见附录)且无捐精计划;;4.筛选前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
且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在筛选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
精神系统、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
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前列腺疾
病者;;2.生命体征检查、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免
疫检查、12 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3.既往有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病史者;;4.筛选前7 天内有消化道症状(腹泻、便秘、恶心、呕吐、或腹泻便秘交替性发
作),或筛选前7 天排便不规律(排便非一天两次、一天一次或两天一次),且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试验者;;5.试验期间从事高空作业、机动车驾驶等伴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者;;6.在筛选前3 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
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7.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已知对坦索罗辛及其辅料中任何成分或磺
胺类药物过敏者;;8.筛选前2 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9.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 单位(1 单位酒精≈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10.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
类产品或尼古丁制品(比如含尼古丁成分的贴剂、口香糖等)者;;11.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者;;12.筛选前6 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13.筛选前3 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14.在筛选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
-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
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
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15.筛选前3 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16.筛选前1 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17.在筛选前3 个月内平均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8 杯
以上,1 杯≈250mL)者;;18.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19.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20.吞咽困难者;;21.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22.有传染病史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史除外);;23.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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