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015
2021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秦光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钦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乃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业务经营受各种风险因素影响,存在宏观经济与市场风险、公司主要业务方面的风险,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就此做了专门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4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秦光霞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钦宏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乃峰先生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秦光霞女士签名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漱玉平民 指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章程 指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医药零售行业 指 医药流通行业子行业,作为药品零售终端,直接面向消费者,进行药
品的零售经营活动
指 Business to Customer 的缩写,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模式,即直接面向消
B2C 费者销售产品和服务的商业零售模式
指 Online-to-Offline 的缩写,指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
O2O 网成为线下交易前台的一种电子商务模式
DTP 药房 指 Direct To Patient 的简称,指患者在医院开取处方后直接在零售药房购
买药品的一种业务模式
医保门店 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SAP 指 企业资源计划系统
G3 系统 指 青岛雨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医药流通管理系统
Hybris 系统 指 全渠道订单管理系统
Lmis 系统 指 物流管理信息系统
指 参与国家药品集采的城市,主要指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
4+7 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城市
Wind 资讯 指 上海万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信息数据库
连锁化率 指 行业内零售连锁企业下属门店数/行业内零售门店总数
医保门店 指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漱玉平民 股票代码 301017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漱玉平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uYu Civilian Pharmacy Corp.,Ltd.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秦光霞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强 綦妍荔
联系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 56 号 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北路 56 号
电话 0531-69957162 0531-69957162
传真 0531-69957162 0531-69957162
电子信箱 sypmdm@sypm.cn sypmdm@syp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2,479,085,397.97 2,248,392,875.17 10.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86,952,437.27 70,806,041.87 2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79,626,689.68 103,122,040.10 -22.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10,317,146.78 29,137,627.14 278.6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9 26.3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 0.19 26.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56% 5.24% 0.3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192,611,970.66 3,075,411,628.55 3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906,204,411.92 1,519,885,872.71 25.42%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67.73 处置固定资产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8,737,603.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处置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 314,600.00 收益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
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1,997,871.80 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084,077.0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490,682.6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46,300.34
合计 7,325,747.5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立足于医药流通领域,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业务。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西成药、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健康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主要收入来源为直营连锁门店医药产品的销售。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908.54万元,同比增长10.26%。公司经营情况与行业发展情况基本一致,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司坚持直营连锁为主的营销模式和区域深耕的稳健扩张策略,利用丰富的门店拓展经验和精细化运营管理优势实现山东省内市场的合理化布局。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营销网络已经覆盖山东省15个地市,合计拥有2,149家直营连锁门店,其中1,730家门店拥有医保定点资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连锁业务,面对的客户主要为个人消费者,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中西成药、保健食品、中药饮片、健康器械等产品的经营销售。公司以零售业务作为主要销售模式,具体为将公司统一采购的商品统一配送至直营连锁门店,门店在公司统一制定的价格策略和营销策略下向终端消费者销售商品。此外,为了拓宽销售渠道和扩大门店服务范围,公司通过B2C和O2O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消费者网上购药需求。
为充分发挥直营连锁药店的规模优势,同时充分利用各地区采购渠道,兼顾部分地区门店的个性化需求,公司目前采用集中采购与地区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为满足门店经营需要,公司采取了自主配送为主,委托配送为辅的配送模式。
(三)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1、零售终端规模持续增长,增幅显著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在居民消费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新一轮医药改革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医药流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统计,2020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为24,14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2.4%,增速同比放慢6.2个百分点。其中,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5,11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10.1%,增速同比加快0.2个百分点。
注:销售总额为含税值,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资料来源: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
疫情期间,药店成为百姓购买防疫所需医疗防护物资和相关药品的重要场所。药品零售企业及时调整品类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家庭医疗器械类和大健康保健类品种销售出现显著增长。同时,面对人口老龄化和疾病谱变化以及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在“政策和市场”双驱动下,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探索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路径,提升服务能力,建立专业药房,提供健康咨询等特色药学服务;借助数字信息和智能化手段,为消费者提供B2C、O2O以及“互联网+”等多业态的线上线下增值服务,拉动了零售市场销售额持续增长。此外,许多零售企业或主动参与地方药品集采,或适时调整品种价格稳定客源,并加强上游供应链协同发展维护零售终端市场。在行业整体销售维持低速增长的同时,零售市场逆势增长,增幅显著高于行业整体水平。
2、医药零售行业连锁化率低,2020年零售连锁率持续提高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截至2020年末,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1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6,298家,下辖门店31.29万家;单体零售药店24.10万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55.39万家,连锁化率为56.49%。与发达国家的医药零售市场相比,我国医药零售行业的连锁化率较低,连锁化率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资料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商务部、WIND资讯
资料来源:国家食药监总局、商务部、WIND资讯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显示,2020年,药品零售企业全年销售运行稳中有升、态势良好。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1,806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5.3%,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其中,前10位销售总额1,071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20.9%,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前20位销售总额1,317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25.7%,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前50位销售总额1,627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1.8%,同比提高0.4个百分点;排序最后一位的企业销售额为1.8亿元,同2019年相比基本持平。
3、根据销售品类结构情况看,零售药店的药品类销售居主导地位,其中西药占比最高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显示,按销售品类分类,零售药店的西药类销售居主导地
位,销售额占七大类医药商品零售总额的71.5%,其次中成药类占14.1%,中药材类占2.3%,以上三类占比合计为87.9%;医疗器械类占7.4%,化学试剂类占0.7%,玻璃仪器类占比不足0.1%,其他类占4.0%。
4、医药零售行业区域发展不均衡,兼并重组步伐加快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显示,2020年,全国六大区域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华东36.1%,中南27.0%,华北15.2%,西南13.3%,东北4.4%,西北4.0%。其中,华东、中南、华北三大区域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78.3%,同比提升0.1个百分点。
三大经济区药品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京津冀经济区12.8%,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长江三角洲经济区26.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珠江三角洲经济区10.6%,同比上升0.4个百分点。2020年销售额居前10位的地区依次为: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四川、湖北。上述地区销售额占全国销售总额的65.3%,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
5、医药电商发展迅速,与线下融合进入发展新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医药电商直报企业销售总额1,778亿元(含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占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其中,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交易额708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9.8%;B2B(企业对企业)业务销售额1,003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56.4%;B2C(企业对顾客)业务销售额67亿元,占医药电商销售总额的3.8%。随着医药电商销售平台进一步开放,未来医药B2B企业和网上药店数量预计会出现显著增长。
2020年出现新冠肺炎疫情的特殊形势,加快培养了公众线上问诊、购药习惯,在线医疗咨询需求显著增长。公立医院也纷纷加入互联网医院的建设。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3月全国已建成互联网医院超过1,100家。线上处方流转带动了线上药品销售业绩快速提高,各大医药电商平台活跃度显著提升。电商企业纷纷与线下实体药店开展合作,加速了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了“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运营模式,确保了药品的安全性与可及性。全年,医药电商营销新模式在助力疫情防控、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全渠道经营与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行业销售不容忽视新的增长点。
6、注册执业药师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注册执业药师总数达到594,154人,同比增加78,151人;全国每万人口注册执业药师数为4.2人。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541,264人,占注册总数的91.1%;注册于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领域的执业药师分别为34,329、3,929、14,514、118人。
7、社会经济贡献
2020年,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全年销售总额相当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4.4%,同上年持平。其中,药品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3%,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相当于第三产业增加值的0.9%,与上年持平。2020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纳税额(所得税)为98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6.3%;全行业从业人数约为624万人。
(四)所在区域的市场竞争状况
根据《中国药店》发布的《2020-2021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山东省内其他医药零售企业2020年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排名 企业名称 含税销售额 含税直营店销售额(含网上药店)
24 山东立健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280,000.00 280,000.00
46 临沂市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49,469.00 149,469.00
47 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146,796.00 146,796.00
注1:摘取《2020-2021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前50名的药房企业;
注2:2020年度,公司含税销售额在《2020-2021年度中国药店价值榜100强》中排名第10位,山东省排名第1
位。
根据《中国药店》发布的《2020~2021年度中国连锁药店直营力100强》,山东省内其他医药零售企业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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