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CTR2400079689】体表可涂抹微针联合低剂量5 -氟尿嘧啶透皮给药联合复方肝素钠尿囊素凝胶对皮肤增生性瘢痕的治疗疗效和安全性评估:一项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试验通俗题目
体表可涂抹微针联合低剂量5 -氟尿嘧啶透皮给药联合复方肝素钠尿囊素凝胶对皮肤增生性瘢痕的治疗疗效和安全性评估:一项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体表可涂抹微针联合低剂量5 -氟尿嘧啶透皮给药联合复方肝素钠尿囊素凝胶对皮肤增生性瘢痕的治疗疗效和安全性评估:一项前瞻性、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研究负责人电话
+86 180 8690 1017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81925019),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 21CZP002HJ05
随机化
由计算机程序在1-50数字中随机抽选数字,按照患者入选顺序依次赋予编号.
盲法
单盲(对受试者隐藏分组),对评估者不隐藏分组
试验目的
探究提高氟尿嘧啶体表用于抗瘢痕治疗效果、安全性、方便性的临床高效新方案。
入选标准
1. 证实符合增生性瘢痕形态学特点,符合增生性瘢痕诊断标准:其显著特点为瘢痕突出于正常皮肤组织 1-4mm,瘢痕局限在皮损范围内,有明显的充血现象,按压后可见褪色,质地韧或较硬,患者自述近期无显著的瘢痕消退现象; 2.年龄20~50岁;3. 增生性瘢痕面积≤10 cm2,最大长度大于10mm;4.本研究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详细告知患者用药前后可能产生的优缺点,患者及其家属自愿选择治疗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合并有严重增生性瘢痕破溃和感染;2.合并或既往患有皮肤黑素瘤、非黑素性皮肤恶性肿瘤及癌前病变者,合并有严重全身感染性疾病、恶性肿瘤或免疫抑制性疾病者;3.被诊断为瘢痕疙瘩者,瘢痕增生范围超出原受伤区域,呈肿瘤式生长者;4.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或HIV病毒感染者;5.对本研究使用的药物成分过敏或过敏体质者;6.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卟啉病等光敏性疾病者;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凝血功能障碍性疾病者;合并出血性疾病或服用抗凝药物者;7. 正在服用光敏性药物或半年内服用过维A酸类药物者;8. 最近6个月内进行了其他大型手术的患者;6个月内瘢痕区域接受手术切除、同位素贴敷、局部封闭、局部氟尿嘧啶注射、激光等其他治疗者;9.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近期有计划怀孕的女性;10. 临床依从性差者;11. 对于治疗的期望值过高或拒绝参与本次研究的患者;12. 合并有高血压、甲亢、内分泌紊乱等基础疾病者;13. 合并有结缔组织疾病或可能影响结缔组织代谢的疾病者;青光眼或白内障患者;14. 合并有严重心、 肝、 脑、 肺、脾、肾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合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冠心病)、肾病综合征、糖尿病等严重内科疾病者,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紊乱者;15. 入组前接受过影响本研究结果的药物治疗;16. 具有精神疾病史的患者,酗酒者,衰弱者。17. 患者及(或)家属不同意加入临床试验;18. 需要治疗部位的皮肤局部出现了水痘或疱疹或痤疮或其他炎症性皮肤病的患者;19.患者有色素沉着异常病史;20.经过多次治疗后皮肤瘢痕组织更加严重或无明显改善的患者都排除出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