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2219 证券简称:*ST 恒康 公告编号:2022-060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61,048,026.55 698,315,770.31 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93,558.53 -47,235,805.90 10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21,579.45 -29,791,344.38 103.76%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32,049,044.25 18,991,307.39 68.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06 -0.0253 102.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06 -0.0253 102.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08% -42.85% 42.93%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6,776,359,687.06 6,690,205,812.98 1.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554,266,787.54 1,553,073,229.01 0.08%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710,505.4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844,128.63
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37,860.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488,918.2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2,702.19
合计 71,979.0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 产 期末余额/本期发 年初余额/上年同 变动额 变动百分比 变动说明
生额 期发生额
租赁负债 55.03% 报告期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的款项
85,796,470.17 55,341,720.68 30,454,749.49 增加。
报告期内并购基金利息、子公司借款利
财务费用 36,557,171.98 21,955,319.21 14,601,852.77 66.51% 息同比增加,母公司贷款利息同比减少,
财务费用整体增加。
报告期因上年度基金优先级合伙人就
利息支出 37,766,363.09 21,054,144.85 16,712,218.24 79.38% 合伙协议诉讼案撤诉后,继续确认基金
利息,导致利息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
利息收入 1,510,591.01 808.53% 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因重整投资人入资
166,267.14 1,344,323.87 款结息额增加,利息收入增加。
投资收益 160,000.00 报告期子公司崇州二院确认参股公司
159,999.8394117547.06%股利。
0.17
报告期确认部分减值损失,上年同期
信用减值损失 172,713.13 -205,981.60 因部分已确认减值的应收款项收回而转
-33,268.47 -119.26% 回减值损失,导致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
值损失增加。
营业外收入 1,363,790.60 5,067,377.23 -3,703,586.63 -73.09% 报告期捐赠利得利得减少。
本报告期因上年度基金优先级合伙人
营业外支出 26,721,399.24 -24,040,734.87 就合伙协议诉讼案撤诉后,不再确认基
2,680,664.37 -89.97% 金相关违约金,导致营业外支出较上年
同期减少。
所得税费用 8,326,622.64 82.47% 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利润总额增加,所
4,563,397.75 3,763,224.89 得税费用增加。
收到的税费返还 446,302.36 - 446,302.36 100.00% 上年同期无税费返还。
取得投资收益收 160,000.00 100.00% 报告期子公司收其参股公司股利款。
到的现金 - 16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 130,500.00 -130,500.00 上年同期处置资产取得收益。
长期资产收回的 -100.00%
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 87,827,688.29 60,639,081.39 27,188,606.90 报告期在建工程支出同比增加。
长期资产支付的 44.84%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77.20% 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银行借款减
现金 22,800,000.00 100,000,000.00 -77,200,000.00 少。
收到其他与筹资 72.45% 报告期较上年同期非银行借款增加。
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832,636.00 62,530,000.00 45,302,636.00
偿还债务支付的 -43.76% 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偿还银行借款减
现金 58,216,961.57 103,520,000.00 -45,303,038.43 少。
分配股利、利润 报告期较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暂停计
或偿付利息支付 16,013,053.74 26,539,668.06 -10,526,614.32 -39.66% 息,利息支出减少。
的现金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4,976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阙文彬 境内自然人 质押 475,687,230
25.61% 477,639,999 0 冻结
477,639,999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 国有法人 6.03% 112,500,000 0
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30% 98,870,000 0
华龙证券-浦发银行-华龙
证券金智汇质押宝 4 号集合 其他 4.36% 81,410,060 0
资产管理计划
长安基金-工商银行-华鑫
信托-鑫康财富 3 号单一资 其他 3.84% 71,660,052 0
金信托
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 境内非国有 3.32% 62,000,000 0
(有限合伙) 法人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22% 60,000,000 0
喀什思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 2.70% 50,437,830 0 冻结 50,437,830
(有限合伙) 法人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1% 37,500,000 0
宋丽华 境内自然人 1.49% 27,777,778 20,833,333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阙文彬 477,639,999 人民币普通股 477,639,999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资基金有限 112,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500,000
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8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8,870,000
华龙证券-浦发银行-华龙证券
金智汇质押宝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81,410,060 人民币普通股 81,410,060
划
长安基金-工商银行-华鑫信托 71,660,052 人民币普通股 71,660,052
-鑫康财富 3 号单一资金信托
深圳前海盛世辰金投资企业(有限 6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000,000
合伙)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
喀什思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0,437,830 人民币普通股 50,437,830
合伙)
云南能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7,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00
王逑 24,186,704 人民币普通股 24,186,704
位列公司前十大股东第七位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第四大股东华龙证券-浦发银行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华龙证券金智汇质押宝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及委托人之一。公司未知上述
说明 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
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 不适用。
况说明(如有)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重整概况
2020年8月24日,公司收到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陇南中院”)的通知,获悉债权人广州中同汇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公司债务规模较大,资产负债率较高,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能性,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2021年7月9日,公司收到陇南中院(2020)甘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陇南中院于2021年7月8日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1年8月6日作出(2021)甘12破1-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为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连晶、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李文阁担任管理人负责人。经公司申请及管理人请示,陇南中院作出《关于同意债务人继续营业的批复》,同意恒康医疗管理人关于债务人继续营业的决定。恒康医疗在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2021年12月1日,在陇南中院的指导下,通过公开评审程序,北京新里程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被评选为恒康医疗重整投资人,中民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医疗”)被评选为备选重整投资人。
2022年3月21日,管理人与新里程及财务投资人、恒康医疗签署了《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2年4月7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管理人向陇南中院提交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书。
2022年4月22日,陇南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二)风险警示
1、法院已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仍为“*ST恒康”,股票代码不变。
2、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如果公司不能顺利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03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98,186,964.55 2,033,160,16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