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5-02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云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兴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彤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对公司未来发展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进行了详细阐述,同时经营计划、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7,937,529 股 扣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持 有 的 股 份 5,063,217 股 后 的
402,874,3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送
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047,473,211.20 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是 419,901,91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1,467,375,128.20 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56.81%。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4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6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8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8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86
第十节 财务报告......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 指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超达集团 指 长春超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金赛药业 指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百克生物 指 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
华康药业 指 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地产 指 长春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惠康生物 指 吉林惠康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瑞宙 指 上海瑞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赛增 指 上海赛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金派格 指 吉林省金派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金赛星 指 重庆金赛星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长春高新 股票代码 00066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长春高新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姜云涛
注册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海容酒店及海茵广场写字楼 B 座 2708 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012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2021 年 11 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朝阳区同志街 2400 号 5 楼 501 室”变更为“长春市高
新区海容酒店及海茵广场写字楼 B 座 2708 室”并完成工商登记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 B 座 27 层(震宇街与东蔚山路交汇)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012
公司网址 ccht.jl.cn
电子信箱 000661@ccht.jl.cn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洪谕 刘思、李季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 B 座 27 层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海容广场 B 座 27 层
电话 0431-80557027 0431-80557027
传真 0431-80557027 0431-80557027
电子信箱 000661@ccht.jl.cn 000661@ccht.jl.cn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243899305A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 无变更
变化情况(如有)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1472 号文批准,本公司原控股股东—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5,475,21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如有) 34.63%)国有股股权投资设立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投资”)。2006
年 12 月 15 日,超达投资在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发展总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
续。本公司国有股股东变更为超达投资,超达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发展总公司。2015 年 8 月
27 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公司实际控制人--发展总公司及
长春创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超达投资全部国有股股权无偿划转给龙翔集团持有。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披露《关于第一大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超达投资”已更名为
“超达集团”,并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牟立娟、宋岩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2 年
营业收入(元) 13,465,627,318.38 14,566,039,611.98 -7.55% 12,627,188,966.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583,058,408.54 4,532,483,532.14 -43.01% 4,140,523,803.40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30,448,069.60 4,515,660,901.70 -37.32% 4,118,823,316.3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104,279,406.34 5,103,687,813.05 -39.18% 2,826,408,333.06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6.42 11.21 -42.73% 10.29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6.42 11.06 -41.95% 10.1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1.66% 22.60% -10.94% 25.71%
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2 年末
总资产(元) 31,051,118,040.40 30,743,650,924.81 1.00% 26,027,590,09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999,514,866.29 22,074,934,790.14 4.19% 18,048,750,031.22
的净资产(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3,177,355,203.27 3,461,416,558.19 3,749,167,327.28 3,077,688,22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58,728,236.98 860,974,639.65 1,069,182,613.52 -205,827,081.61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46,699,463.31 890,472,135.63 1,103,397,368.67 -10,120,898.01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35,769,256.97 841,662,041.95 1,118,402,754.96 8,445,352.46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 -137,027,096.54 19,418,721.73 -2,503,492.49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
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36,341,630.54 51,745,001.43 71,223,195.96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
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 41,263,586.52 40,209,350.65 43,008,877.17
的资金占用费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 -54,658,424.75
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6,341,613.39 -24,311,348.96 3,368,934.51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9,464,728.12
项目
捐赠性收支净额 -152,707,955.58 -53,637,522.65 -58,010,069.88
减:所得税影响额 -44,874,721.12 603,679.08 13,416,130.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669,780.86 15,997,892.68 21,970,827.38
合计 -247,389,661.06 16,822,630.44 21,700,487.0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医疗健康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是“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战略性行业。虽然近年来新生人口数据出现一定波动,但基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人们对于自身健康及子女养育质量意识增强等客观情况,医疗健康行业的重要性日益显现。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当前全球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其重要性日渐显露。相关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为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近年来在技术创新、政策变革以及市场需求的多重驱动下,生物医药行业迎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与此同时,中药行业作为中国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持续大力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与中医药行业相关的指导性政策,有力推动中药行业加速产业转型升级。而随着中医药在疾病防治方面不断展现出的积极作用,使得社会对中药有了新的认识,中药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二)所处行业政策情况
2024 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创新、强基固本、全面提升的重要一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强化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加快创新药等产业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024 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将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医改组织领导,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深化药品领域改革创新,统筹推进其他重点改革。
在创新发展方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发展创新药关系医药产业发展,关系人民健康福祉;要全链条强化政策保障,统筹用好价格管理、医保支付、商业保险、药品配备使用、投融资等政策,优化审评审批和医疗机构考核机制,合力助推创
新药突破发展;要调动各方面科技创新资源,强化新药创制基础研究,夯实我国创新药发展根基。国家药监局发布《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试点工作方案》,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药品审评审批效能,支持创新药研发,决定开展优化创新药临床试验审评审批改革试点。
在合规监管方面,医药反腐继续向深水区挺进,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展开。中央纪委、国家卫健委、医保局等部门持续发布了多项医疗行业反腐相关文件,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国家卫健委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
部、公安部等 14 部门联合印发《2024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开展第 11 次纠正医药购
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直指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人员,持续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秩序,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深化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效。2025 年 1 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进一步预防和遏制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支持和引导医药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相关政策对公司经营的持续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方向指引,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药品集采方面,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持续推动提质扩面,继续大力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明确行业预期,持续巩固改革成果,形成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省份牵头的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国家医保局先后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推动集采工作提质扩面,进一步提升地方采购联盟的能力和规模,实现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上下联动、协同推进;明确加快集采改革进度,国家地方协同推进,形成国采+全国联采新格局。
在医疗保障方面,《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 年)》于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
行,此次医保目录调整更加关注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的监测与管理,提升医保药品的可及性,肿瘤、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报告期内,公司金赛欣®黄体酮注射液(Ⅱ)首次纳入该目录,成为辅助生殖领域第一个国谈药品。
在儿科提升方面,国家对儿童用药问题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国家卫健委等 10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儿科医疗服务网络、基层儿科赋能、中医儿科建设、儿童全生命周期监测与健康管理、儿科人才培养等多项内容展开;国家卫健委公示《第五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建议清单》,进一步丰富儿童适用药品的品种、剂型和规格,满足儿科临床用药需求。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制药及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辅以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公司经过多年的产业布局和研发投入,业务板块覆盖基因工程、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