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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社会医疗机构“五一”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09-05-14

发文字号

深卫发[2009]7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5-14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和部分社会医疗机构“五一”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深卫发[2009]73号

2009年5月14日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和市安委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局领导非常重视,部署开展了“五一”前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邀请市公安消防局防火处专家,抽调市属医疗单位安全生产专业人员,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于4月21日至4月24日,对我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全部检查、和抽查社会医疗机构4家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同时还检查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重点区域的高危设施、设备的管理状况。对被检查单位下发了安全检查意见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限期上报书面整改报告。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总的情况
  本次检查了市属21家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医疗机构4家,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各级各类会议上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细化分解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定期带队巡查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设施设备。对“五一”前我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了整改措施。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医疗机构中患者疏散、撤离程序,增强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并组织单位开展了消防演习。三是强化单位内部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增强了安全生产意识。四是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化,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报告事故隐患。

  二、存在问题和隐患
  (一)市妇幼保健院、市眼科医院的消防监控设备在检查时无法正常使用;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消防控制系统无维护保养。市信息中心消防监控设备由于电路问题未投入正常使用,处于关闭状态;中医院旧门诊楼消防监控室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以及天台占用住人;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消防栓堆放杂物和柜台阻挡。
  (二)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康宁医院、慢性病医院的情况。如放置消防通道停放车辆、登高面遮挡、废品、杂物、病床、上锁、地下车库堆放杂等。
  (三)北京大学深圳、市血液中心、慢性病医院和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的部分建筑内消防逃生指示不规范,或安全出口标识和部分应急灯损坏;不能发挥正常作用;或安装的位置不合理。
  (四)市血液中心消防监控室设置床睡觉。
  (五)血液中心、眼科医院和儿童医院的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证。
  (六)龙济医院疏散楼梯设置铁门、疏散标志不足以及不规范,安全出口上锁,天面搭建临时建筑占用疏散天面;博爱医院住院部2号楼西面楼梯堆放杂物,卷帘(2号楼二、三层)自动报警系统故障;鹏程医院疏散楼梯堆放杂物(东北、西南两梯)安全出口上锁,部分消防栓遮挡,输送标志不足。

  三、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危机意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认真部署,积极与消防部门联系,认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各单位开展“五一”前的专项自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消防设施配备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应急物资储备情况;重点区域的高危设施、设备以及毒麻药品的管理情况;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系统的运行状况。一级本次检查中我局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中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在5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总结(含电子文档)报市卫生局应急办。
  (三)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按《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深应发[2007]11号)要求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遇到突发公共事件时必须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四)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医用危险品仓库、毒麻药品储存室、放射源室、锅炉、压力容器、配电房、电梯、微生物检验室和临时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做好安全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重大事故。
  (五)各卫生单位要认真做好卫生应急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加强临床急救一线的技术力量,确保医疗安全。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能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联系人:杨建斌,电话:25503933,传真:25500680,E-mail:szswsjyjb@163.com

  附件: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和部分社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隐患一览表

  单位名称   消防安全隐患内容
  市第二人民医院   病床占用消防通道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1、消防通道被社会车辆占用。   2、住院楼部分通道应急照明损坏。   3、地下车库堆放杂物。
  市妇幼保健院:   1、消防控制器没法使用。   2、消防控制室通道堵塞摆放杂物。   3、楼面天台上所。
  心血管医院   无安全维护保养。
  市儿童医院   无消防操作上岗证
  市眼科医院   1、大楼火灾报警控制系统联动柜故障。   2、操作人员没有上岗证。
  市康宁医院   1、消防楼梯堆放杂物。   2、消防通道无登高面。
  市血液中心   1.无消防操作上岗证。   2、监控室设睡床
  市医学信息中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控制房故障,处于关闭状态,未投入正常使用。
  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1、部分疏散标志不规范。   2、消防栓给杂物柜台遮挡
  市中医院   1、旧门诊楼监控室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   2、旧门诊楼天台占用住人。
  慢性病防治医院   1、消防通道堆放设备。   2、消防通道部分应急灯无法照明
  龙济医院   1、疏散楼梯设置铁门。   2、疏散标志不规范以及不足。   3、安全出口上锁。   4天面搭建临时建筑占用疏散天面
  博爱医院   1住院部2号楼西面楼梯堆放杂物   2、住院部2号楼(二、三层)卷帘自动报警系统故障
  鹏程医院   1、疏散楼梯堆放杂物。   2、安全出口上锁。   3、部分消防栓遮挡。   4、疏散标志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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