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8
【2025 年 4 月 26 日】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俊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史俊平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发展陈述,属于计划事项,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可能存在行业政策变化、主导产品较为集中、价格下跌、成本控制、新药开发等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对公司可能面临风险的相关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5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6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7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7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7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均齐备、完整,并备于本公司证券部以供查阅。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嘉应制药 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嘉应医药 指 广东嘉应医药有限公司
嘉应大健康 指 嘉应(深圳)大健康发展有限公司
嘉惠融资租赁 指 广东嘉惠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嘉应湖南 指 嘉应制药(湖南)有限公司
华清园生物 指 广东华清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康慈医疗 指 广东康慈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东方证券 指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养天和 指 养天和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嘉应制药 股票代码 002198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嘉应制药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GUANGDONG JIAYING PHARMACEUTICAL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JYPC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李能
注册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 B 区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51402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不适用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 B 区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514021
公司网址 http://gdjyzy.com.cn/
电子信箱 jyzy_gd@163.com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俊
联系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 B 区广东嘉
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电话 0753-2321916
传真 0753-2321916
电子信箱 jyzy_gd@163.com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 B 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00748002647K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无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2016 年 12 月 1 日,原控股股东黄小彪和老虎汇签署了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 57,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7%)无限
售流通股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老虎汇。2017 年 2 月 23
日上述协议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成。黄小彪不
再为嘉应制药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老虎汇虽然通过受
让上述股份成为嘉应制药第一大股东,但仍无法实际支配
控制嘉应制药,嘉应制药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东方证券已通过执行法院裁定成为公
司第一大股东。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 奚晓茵、韩勇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 年 2023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2 年
营业收入(元) 376,167,156.57 533,233,202.29 -29.46% 659,195,732.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611,599.55 34,320,234.64 -39.94% 43,934,703.72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4,552,294.96 30,845,270.89 -52.82% 43,973,457.47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0,848,965.10 98,453,750.09 -38.20% 27,154,401.73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406 0.0676 -39.94% 0.086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406 0.0676 -39.94% 0.0866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2.71% 4.60% -1.89% 6.22%
率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2 年末
总资产(元) 838,820,451.71 847,563,113.21 -1.03% 846,650,977.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58,220,755.10 762,984,647.95 -0.62% 728,418,014.50
的净资产(元)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94,415,395.08 85,786,172.18 79,403,056.78 116,562,532.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182,187.84 485,552.08 -2,794,393.97 17,738,253.6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794,433.53 -2,631,810.12 -3,041,662.43 16,431,333.98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2,624,935.63 8,241,592.97 -2,574,727.23 42,557,163.73
流量净额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金额 2023 年金额 2022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
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1,349,978.06 86,606.15 -2,591,065.17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838,367.50 1,446,989.80 1,125,053.02
照确定的标准享有、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
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4,465,202.92 3,639,771.36 1,616,288.37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98,823.65 -1,093,168.08 -206,090.55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458,959.91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1,152,027.45 605,235.48 -17,060.58
合计 6,059,304.59 3,474,963.75 -38,753.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对非关联方财务资助产生利息收入 458,959.91 元。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C27)。
医药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柱性产业,是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基本盘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叠加人口结构变化,人民对医疗保健的需求呈现刚性增长,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日益重要的位置。“十八大”以来,我国卫生健康事业从以疾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型,“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中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学包含着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健康养生理念及其实践经验,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凝聚着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医药因具有药食同源、作用温和、毒副作用小、功效有保证、可治未病等优点,中医药深度参与“防、治、康”各个阶段,获得了广泛受众群体的认可与信赖。
公司主营业务为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隶属于中医药行业中的主流细分行业。中成药是以中草药为原料,经制剂加工制成各种不同剂型的中药制品,包括丸剂、散剂、片剂等各种剂型,临床反复使用,安全有效,并采取现代科学技术工艺制备成质量稳定、可控,经批准依法生产的成方中药制剂。中成药是我国历代医药学家经过千百年医疗实践创造、总结的有效方剂的精华。
(二)行业发展水平
中成药行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人口结构变化、原材料供给、质量监管等息息相关。近年来,在国家战略推动、居民收入水平增长、人民健康意识增强、人口老龄化加速等多重因素推动下,中成药行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米内网统计预测,2024 前三季度中国零售药店终端(城市实体药店+网上药店)中成药销售额超过 1000 亿元,同比略有增长,其中2024 年上半年咽喉中成药在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销售额超过 38 亿元,同比增长 12.08%
(三)周期特点
由于医药行业与我国经济增长、人民生活水品提升、人口增长及人口老龄化加深、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及保障力度增强等高度相关,医药服务覆盖国人全生命周期,且无明显区域性特征,从长期来看,具有非常强的刚性需求,产业整体弹性小,韧性足,周期性特
征不明显,仅部分药品受适应症季节影响,存在一定的季节性,行业总体保持稳定向上发展的态势。理论上,医药行业是永不衰落的朝阳行业。
(四)行业壁垒
我国对药品管理实行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需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和现有科学认知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审查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同时药品生产和销售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没有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特定药品的批准证书的企业不能生产和销售药品,且相关企业须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组织生产或销售。上述制度使医药产业具有技术密集、资金密集、高风险、长周期等特征,形成了相应的行业壁垒。
(五)行业政策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的传承创新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颁布实施第一部中医药法,不断完善中医药政策法规体系,中医药发生全局性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为中医药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
2023 年 2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统筹部署 8
项重点工程,安排 26 个建设项目,旨在破除制约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2024 年 6 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中医药标准化行动计划(2024—2026 年)》,
旨在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统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协调发展,补齐标准化短板,推动标准化战略与中医药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利用前沿技术提升标准质量,提升中医药标准化治理能力,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中医药标准国际化。
2025 年 3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聚焦中药质量提升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强调以科技创新驱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资源保护(野生药材分级、生态种植)、全链条质量追溯;推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培育亿元级大品种;健全制度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拓展国际化标准与市场。目标实现中药材稳定供给,推动产业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六)行业发展态势
1、中成药集采常态化
2021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
见》发布,推动药品集采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加快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的药品集采市场,
引导药品价格回归合理水平,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将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做到应采尽采;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采,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参照执行。
目前中成药集采已形成“全国联盟+省份试点”的常态化模式,已覆盖超 20 个产品组、95 个品种,2025 年第三批集采中选 174 个药品,独家品种通过功能主治相似合并分组逐步纳入,政策落地执行力度持续加强。随着中成药纳入集采范围的步伐加快,具有成本性价比及品种优势的药企才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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