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600422 证券简称:昆药集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学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1,910,049,890.78 -19.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27,307.13 1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 103,452,983.36 -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6,889,169.46 -63.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13.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13.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0 增加 0.24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9,244,434,553.47 9,431,958,219.84 -1.9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113,945,754.17 4,983,023,495.62 2.63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40,313.9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3,759,935.2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5,366,539.71
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
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7,131.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4,408,139.36
减:所得税影响额 5,070,402.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9,992.02
合计 27,574,323.77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20 本期收回货款减少导致
(四)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以“打造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为愿景,持续推进“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战略关键点,集中优势资源打造以“昆药血塞通”系列产品为核心的慢病管理平台和以“昆中药 1381”精品国药系列为核心的健康消费平台。2023 年一季度,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91,004.99 万元,其中,工业板块实现收入 109,715.75 万元,同比增长 13.60%;商业板
块因昆药商业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调拨业务,受此业务优化影响,商业板
块实现收入 68,635.44 万元,同比下降 28.7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02.73 万
元,同比增长 14.47%。
(1) 战略融合加速推进,全面落实“四个重塑”
公司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加速推进各项整合,全面落实
“四个重塑”要求,助力公司核心两大平台蓄势赋能。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圆满完成董事会、
监事会的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为华润三九旗下成员企业。公司核心管理层及董、监事会的顺利改组,为公司高质量改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为推动公司加速融入华润三九,赋能公司“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携手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与华润三九顺利开展了启航计划“四个重塑”行动学习项目第三阶段“组织发展”的主题融合活动,为昆药“十四五”的业务发展把脉定向、守正创新;同时,公司正式加入三九商道,与渠道共同促进国民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与健康中国战略理想同频共振。经过第一阶段的百日融合,公司持续与华润三九推进实现战略、组织、文化的融合,共同确定了公司成为“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的新战略目标,为实现新突破谋篇布局。
(2) 品牌+渠道联动效应显现,核心产品持续增长
站在融合的新起点上,公司借助华润三九在品牌、营销、渠道等优势资源,持续打造以血塞通系列产品为核心的慢病管理平台及以“昆中药 1381”精品国药系列产品为核心的健康消费平台。报告期内,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不断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比增长 40.50%;血塞通口服系列产品同比增长 38.40%,其中核心产品血塞通软胶囊持续聚焦“强品牌+强学术”的市场策略,一季度实现同比增长 82.08%。与此同时,昆中药借助深厚的历史底蕴与老字号品牌势能持续推动黄金单品及潜力品种稳健增长,参苓健脾胃颗粒、清肺化痰丸、板蓝清热颗粒、口咽清丸等核心品种总体同比增长 21.36%。
(3) 专注优势治疗领域,创新引领赋能产业升级
公司秉承“小全面+差异化”的研发布局,立足自身以天然产物、植物药研发的特色和优势, 持续聚焦心脑血管、骨科、肾科、风湿免疫等核心治疗领域。报告期内,国内同品种首家申报的 精神类用药化学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项目 KYAH06-2018-094 已获得质量标准复核。提升产品质量 标准的 KYEZ07-2020-154 项目已获国家药典委标准公示征求意见稿;另一提升产品质量标准的 KYEZ07-2018-099 项目资料已提交药典委。同时,专注于小分子创新药物和高端仿制药研发的全 资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公司研发实力持续 提升添砖加瓦。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4,756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0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股份数量
(%) 股份 数
状态 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12,311,616 28.00 0 无 0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9,982,730 7.91 0 无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其他 34,007,382 4.49 0 无 0
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8,520,056 2.44 0 无 0
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其他 17,327,910 2.29 0 无 0
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其他 15,200,000 2.00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其他 14,839,254 1.96 0 无 0
陈世辉 境内自然 14,254,781 1.88 0 无 0
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1,814,900 1.56 0 无 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其他 10,000,000 1.32 0 无 0
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12,311,616 人民币普通股 212,311,616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982,730 人民币普通股 59,982,7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 34,007,382 人民币普通股 34,007,382
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8,520,056 人民币普通股 18,520,0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 17,327,910 人民币普通股 17,327,910
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15,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200,000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14,839,254 人民币普通股 14,839,254
陈世辉 14,254,781 人民币普通股 14,254,781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1,814,9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14,9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1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0
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
明 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
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 无
明(如有)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激励计划回购及注销进展:经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经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2,560,023 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 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8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
以回购注销。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由 9 人
变为 8 人,公司股份总数由 758,255,769 股变更为 758,127,769 股。经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十
届十三次监事会、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财务总监汪磊先 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14.0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 2021-021 号、2021-022 号、
2021-023 号、2021-031 号、2021-034 号、2021-042 号、2022-033 号、2022-041 号、2022-046 号、
2022-050 号、2022-051 号、2023-017 号、2023-023 号、2023-030 号、2023-031 号公告。
2、控股股东发生变更事项:2022 年 5 月 6 日,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医药”)
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华立医药、华立集团向华润三九转让其合计持有的昆药集团 212,311,616 股股份(占昆药集团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28%)。2022 年 12 月 30 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完成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 28%的
股份。2023 年 1 月 19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
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有关详情可查阅公
司 2022-027 号、2022-034 号、2022-063 号、2022-066 号、2023-003 号、2023-011 号、2023-012
号、2023-013 号、2023-014 号公告。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近期,公司董事会收到副总裁瞿晓茹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瞿晓茹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任后,瞿晓茹女士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瞿晓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4、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公司所在地块土地纠纷案:2019 年 7 月 31 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
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归还侵占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 M1-5-1 号土地的使用权并赔偿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昆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做出裁定,驳回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云南南山
企业公司与本公司均未上诉,本案一审裁定已生效。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3 日向昆明
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与海源中路交叉口旁昆国用(96)字第 00073 号土地 7150.228 平方米的权属,确定该块土地为其所有,公司所持昆国用(2007)第 00863 号土地证应依法撤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司访谈、现场勘查及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事项进行调查,2020 年 2 月10 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高新区 M1-5-1 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1 年 7 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 云政行复止通字(2021)第 60 号》,通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申请与被申请人(昆明市政府)及第三人(昆药集团)协商处理,申请中止该案件审理。2021 年 11 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云政行复恢
通字(2021)第 10 号);2021 年 11 月 26 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政行
复决字(2021)90 号),决定撤销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 M1-5-1 号宗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2 年 6 月 22 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
《恢复审理通知书》(昆政行复恢复字(2021)第 313 号);2022 年 6 月 27 日昆明市人民政府
出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对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其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 M1-5-1 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
申请。2022 年 8 月,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第三人收到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被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云昆政行复决字(2021)第 313 号行政复议
书。2022 年 11 月 29 日,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
因撤回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2 月 10 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
起诉。本案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行政裁定书已经生效。2022 年 12 月 29 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
院向公司送达(2022)云 01 行初 393 号案件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其已经受理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诉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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