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要点的通知
黑食药监办许[2011]42号
2011年4月18日
各市(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省航务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工作会议和省局工作会议的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夯实基础、深化整治、提升能力为主线,全面履行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许可管理职能,确保全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1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省省、市(地)、区、县四级个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体系,制定严格的许可工作程序、工作时限,全面、规范的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及时将餐饮服务许可纳入当地政府行政许可目录(或变更执法主体)。
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规范使用相关许可执法文书。清理废除旧文书的使用。
三是进一步推进全省餐饮服务监管事权划分的落实,明确许可监管责任。省局将开展餐饮服务监管事权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地)局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市(地)本级与区(县)的事权划分工作,并将许可分级、日常监管划分、稽查职能划分等事权划分的情况报省局备案。要进一步理顺地方局与农垦、森工、航务餐饮服务许可监管职能的关系。
四是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档案。要对接管的原有企业档案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归档,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重新建立许可档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对新许可项目要建立完整的许可档案,并建立健全许可档案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监督检查制度。
六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管理。全省餐饮服务许可证由省局统一指定印制,实行各地以实际用量按需定购的办法,确保全省餐饮服务许可证版本的统一和集中管理。各市(地)、区、县要重视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餐饮服务许可证订购、使用、回收登记,防止空白许可证流弊事件的发生。
二、强化许可日常监管
一是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责任机制,制定许可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将许可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清理、纠正不当许可行为。省局将对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日常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对2009年6月1日后,未使用国家局新版餐饮服务许可证和使用新版许可证,但未按新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违规申报获取许可证、擅自改变许可条件的,要依法查处。
三是强化实施许可证注销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按规定符合注销条件的企业,一律予以注销。对无证经营和许可证被注销仍在经营的企业,要依法严厉打击。省局还将试行餐饮服务许可取证提高率的考核,即对餐饮服务单位许可发证率提高情况进行考核,全面促进全省餐饮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是严格审查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强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化妆品卫生条件审核;
五是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新注册、再注册、变更、技术转让等)的试制、试验现场审查;
六是做好特殊用途化妆品初审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备案、试制和试验现场审查、生产条件审核等工作;
七是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化妆品生产委托加工备案 的审查工作。
三、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一是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员制度。省局将制定全省统一的许可审查员标准,并分期对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对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给予许可资格。具有审查员资格的监管人员,方可从事许可的现场检查及资料审查、审核、审批发证等工作 ;
二是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建设。结合我省餐饮服务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黑龙江省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餐饮服务许可实施细则》、《黑龙江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实施办法》和《黑龙江省餐饮服务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制度;适时将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经营纳入行政审批范围和目录,纳入省局114系统 ;
三是实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度报告制。及时掌握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条件变化、品种增减、生产状况等情况,加强动态管理;
四是研究出台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现场检查细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场审核工作;
五是开通全省餐饮服务监管信息系统,实现许可、监管的电子监控。省局将选择两个市(地)局(含所辖区、县)先行试点,待系统完善后全省推广。同时还要建立全省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服务许可黑名单制度和省、市、县三级曝光网络,提升许可监管信息化管理水平,动态掌握全省许可状况,实现全省动态实时监控;
六是探讨当前形势下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的适当模式,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四、深入开展专项工作
一是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委托生产的审核,彻底清查委托、受托企业及承担能力;
二是全面核查省内已批准的保健食品,准确掌握保健食品的状态。包括自有产品(自行生产、外委生产、闲置)和持证者(委托生产、持证闲置)的等状态;
三是按照国家局的安排,适时开展保健食品的清理工作;
四是重点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过程中的标签、说明书审查工作;
五是加强保健食品原料的监管。重点监管生产许可、委托加工时品种处方原料的采购渠道、加工方式(自行加工、委托加工、半成品采购)、加工能力;
六是全力完成好国家局及相关部门安排的标准核查、产品情况核查等专项核查工作;
七是配合保化监管处做好含阿胶、珍珠粉、蜂胶等产品的专项整治工作;
八是会同保化监管处组建省级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委员会;
九是会同餐饮服务监管处开展学校食堂整治、旅游景区餐饮安全整治、小餐饮整治试点等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餐饮服务企业行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深化培训,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组织开展不同岗位许可与监管相结合的综合培训,包括行政处罚、应急管理、重点活动保障、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
二是举办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现场审核人员骨干培训班。
三是开展地市现场交流检查培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已出台和即将制定、修订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工作。
六、搞好基础情况调研
一是做好餐饮服务基本情况的调研。全面掌握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业态基本情况、服务项目的风险程度、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队伍情况、各地政府对餐饮服务监管工作支持的程度、监管经费落实情况、各地餐饮服务技术监督的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二是做好好餐饮服务特殊情况的调研。如医院疗养院类食堂、监狱看守所类食堂、养老托老院类食堂许可监管情况,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中央厨房类等许可监管专项调研;
三是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情况调查;为下一步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许可和监督工作打基础;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品种状况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委托生产情况调查;
五是开展省、市(地)药检所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现有仪器设备调查,会同相关处室督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帮助有条件的市(地)药检所,尽快具备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条件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