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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轻护士临床工作能力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8-25

发文字号

徐卫医函[2014]20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徐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8-25

颁发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卫生局医政处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年轻护士临床工作能力考核的通知

徐卫医函[2014]200号

2014年8月25日

各二级及以上医院:

  为进一步引导年轻护士运用专业知识指导临床工作,加强病情观察、操作技能和专科对症处理的能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久开展。经研究,定于2014年9月上旬组织对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年轻护士进行临床工作能力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二级以上医院(含中医院)3-10年年轻护士,且在职在岗取得执业资格的护士(包括合同护士)。

  二、考核岗位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ICU等各科护理岗位。

  三、考核形式
  采用个案追踪法等进行实境案例分析及操作考核。设“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五个等次。

  四、 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准备好护士执业证书以备抽考时现场出示。考核结果在考试结束后4周内公布,并将单位成绩在全市进行通报。

  其他医疗机构年轻护士临床工作能力考核,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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