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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市二级综合医院复核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04

发文字号

徐卫医函[2014]28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徐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04

颁发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卫生局医政处

正文内容


关于2014年全市二级综合医院复核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徐卫医函[2014]280号

2014年11月4日

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卫生局,各企业卫生处,各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医院综合水平,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14年全市二级医院复核评价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对象和时间
  复核评价对象为截至2014年6月底,确认等次时间满2年但未满4年的二级综合医院。复核评价对象和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复核评价依据
  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

  三、检查内容与方式
  1、内容:对各地申报医院的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医院护理和院感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检查。
  2、方式:采取听各有关医院简要汇报,现场查看和访谈、反馈等形式。

  四、其他
  11月10日下午召开专家培训会议,11月11日开始进行现场检查。每所医院原则上时间1天半。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作接待安排,严禁饮酒,不得发放评审费;并请对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心组织,缜密安排,认真准备,力争取得好的成绩。如被评审医院涉及重大基建项目在建、当地党委政府明确异地迁建等问题影响评审,需要延期的,请所属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书面报告我局,确保此次复核工作圆满完成。

  请各地卫生局、各有关医院安排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并于11月7日12:00时前,将联络员名单和手机号码报市卫生局医政处(联系人:顾卡明;联系电话:80801856,15162120087;E-mail:xw5583116@163.com。)。)

  附件1:2014年二级医院复核评价工作计划表

  时间   级别   复核对象   备注
  11日和12日上午   第一组   丰县人民医院   10日、11日宿丰县
  第二组   新沂铁路医院   10日、11日宿新沂
  第三组   铜山区人民医院  
  12日下午和13日   第一组   沛县人民医院   12日、13日宿沛县
  第二组   --   12日宿新沂
  第三组   徐医附三院  
  14日和15日上午   第一组   大屯煤电公司中心医院   14日宿沛县
  第二组   贾汪区人民医院   14日宿贾汪
  第三组   睢宁县人民医院   14日宿睢宁
  14日下午和15日   第一组   徐州矿山医院  
  第二组   徐矿一院  
  第三组   徐矿二院   14日宿贾汪


  附件2:2014年二级综合医院自评明细表格式

  医院名称   条款代码   自评结果   扣分说明
    1-1-1-1    
    1-1-2-1    
    1-1-3-1    
    1-1-4-1    
    1-2-1-1    
    1-2-2-1    
    1-2-3-1    
    ……    
    ……    
    ……    
    ……    
    ……    
    6-11-3-1    


  备注:“条款代码”请按照相应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自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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