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688026 证券简称:洁特生物
转债代码:118010 转债简称:洁特转债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项目 本报告期 期增减变动幅度
(%)
营业收入 98,275,342.97 32.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78,548.18 192.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38,346.03 142.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304,971.53 7.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2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2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1 增加 1.49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6,497,446.91 -5.2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减少 2.62 个百分点
(%) 6.6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
总资产 1,610,526,209.12 1,626,052,210.61 -0.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 1,145,020,880.34 1,156,965,623.98 -1.03%
注:公司在 2022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计算本报告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会增加每股收益,不具有稀释性,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17,583.23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4,631,863.00 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
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
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
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
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182.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696,906.7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4.50
合计 3,940,202.15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 32.30%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2.97%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毛
利率上升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2.15% 主要系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及毛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利率上升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16.67% 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216.67% 主要系报告期净利润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7,479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性 持股比 限售条 通借出股 结情况
股东名称 质 持股数量 例(%) 件股份 份的限售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态
袁建华 境内自 41,072,020 29.26 58,590 58,590 无 /
然人
JET(H.K.) 境外法
BIOSCIENCE CO., 人 17,547,293 12.50 / / 无 /
LIMITED
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 境内非
理有限公司-共青城卓越 国有法 6,999,800 4.99 / / 无 /
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人
(有限合伙)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 境内非
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5,559,328 3.96 / / 无 /
人
洛阳麦金顿企业管理合伙 境内非
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2,387,938 1.70 / / 无 /
人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其他 1,986,258 1.42 / / 无 /
8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领先优势混合型证券 其他 1,669,492 1.19 / / 无 /
投资基金
广州萝岗区汇资投资管理 境内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1,396,950 1.00 / / 无 /
人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 境内非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有法 1,300,000 0.93 / / 无 /
人
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 境内非
司-广州开发区广开知识 国有法 1,096,269 0.78 / / 无 /
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 人
合伙)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的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袁建华 41,013,430 人民币普通股 41,013,430
JET(H.K.) BIOSCIENCE CO., LIMITED 17,547,293 人民币普通股 17,547,293
广东盛世润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 6,999,800 人民币普通股 6,999,800
城卓越润都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海汇财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559,328 人民币普通股 5,559,328
洛阳麦金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87,938 人民币普通股 2,387,938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 1,986,258 人民币普通股 1,986,258
红利 8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实领先优势混合 1,669,492 人民币普通股 1,669,492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州萝岗区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396,950 人民币普通股 1,396,950
伙)
共青城高禾中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0,000
伙)
万联天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广 1,096,269 人民币普通股 1,096,269
开知识产权运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中,袁建华为麦金顿的普通合伙人,担任麦金顿的执行事
务 合 伙 人 ; Yuan Ye James 为 袁 建 华 之 子 , 持 有 JET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H.K.)BIOSCIENCE CO.,LIMITED(简称“香港洁特”)100%的股权;
说明 王婧为 Yuan Ye James 的配偶,为汇资投资普通合伙人,担任汇资
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袁建华、香港洁特、麦金顿、汇资
投资具有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股 珠海阿巴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元享红利 80 号私募证券投
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 资基金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986,258 股。
况说明(如有)
注: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708,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2%。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国机口罩设备案
全资子公司广州拜费尔空气净化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拜费尔”)因与国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简称“国机智能”)口罩设备合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国机智能,涉案金额为 20,311,900 元;国机智能提起反诉,反诉的涉案金额 6,900,000 元。该案件已一审判决,黄埔法院 支持国机智能向拜费尔返还 20,311,900 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驳回了拜费尔其他诉讼请求,并驳 回了国机智能的反诉请求。拜费尔和国机智能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并提出上诉。2022 年 7 月,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终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2022 年 8 月,国机智能
向公司返还 20,311,900.00 元及利息 1,667,889.10 元,本案已执行结案。2023 年 2 月,国机智能因
不服二审判决结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广东省法院”)请求裁定再审,目前广东省法
院尚未裁定再审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12 月 8 日、2021 年 7 月 24 日、
8 月 11 日、2022 年 7 月 30 日、8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24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
041、2020-048、2021-034、2021-039、2022-060、2022-061、2023-007)。
2、大荣口罩无纺布案
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因与山东大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山东大荣”)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合
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山东大荣,涉案金额为 10,866,391.80 元。2022 年 5 月,黄
埔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解除案涉的三份《销售合同》,支持山东大荣向拜费尔返还 10,849,973.20 元及利息,驳回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拜费尔和山东大荣均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并提出上诉。2023年 10 月,法院二审判决(终审),撤销一审判决中“驳回拜费尔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变更一审
判决改判为“合同编号分别为 SRKP2020-0313、SRKP2020-04-06-2 的《销售合同》自 2021 年 8 月
10 日解除”;变更一审判决改判为“山东大荣向拜费尔退还货款 7,962,686.40 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损失”;驳回拜费尔的其他诉讼请求。拜费尔已向法院申请执行。2024 年 3 月,由于未发现山东大荣具有足额可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法院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通知书》,拜费尔因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目前已立案审查;同月公司收到法院的《受理执行异议案件通知书》,拜费尔申请追加山东森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目前已立案受理。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对山东大荣的未收货部分预付材料款 7,533,582.08 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期
末库存的 PTFE 复合口罩无纺布共计提了 3,208,618.86 元跌价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26 日、6 月 14 日、2023 年 10 月 14 日、2024 年 3 月 19 日、4 月 9 日披
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022-033、2022-036、2023-074、2024-015、2024-018)。
3、金棒口罩销售案
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因与金棒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棒公司”)口罩销售合同纠纷,金棒公司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起诉拜费尔和公司,涉案金额为 12,199,190 元,拜费尔提出反诉。2023年 8 月,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解除案涉的两份《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拜费尔向金棒公司返
还 775 万元及利息,公司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2023 年 9 月,
公司及拜费尔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并提出上诉。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二审开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
作出的裁判文书。2020 年公司已对该合同确认了 145 万元的收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2022 年 3 月 5 日、2023 年 8 月 23 日、2023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8、2022-012、2023-054、2023-062)。
4、合盛模具采购案
公司因与深圳市合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盛医疗”)模具采购合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涉案金额为 10,340,829 元,合盛医疗提出反诉。2023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解除案涉的九份《模具采购合同》,合盛医疗向公司退还货款10,340,829元,合盛医疗向公司赔偿损失,驳回合盛医疗的反诉请求。合盛医疗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2024 年 3 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黄埔区人民法院重审。截至本报告日,本案重审尚未开庭。公司对于该案预付的款项已计提坏账准备 538.11 万元,未对该模具进行减值计提以及其它反诉请求计提或有负债。
5、的优纳米薄膜案
全资子公司拜费尔因与上海的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的优”)PTFE 纳米薄膜购销合同纠纷,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 18,441,691.80 元。截至本报告日,本案一审尚未判决。公司已对上海的优的预付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以及对库存的上海的优 PTFE 纳
米薄膜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1)。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 年 3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