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14

发文字号

镇政办发[2013]28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镇江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2-14

颁发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正文内容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3]288号

2013年12月14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开展“两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保安全、惠民生为目标,以解决餐饮用药突出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净化餐饮用药市场秩序,提升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建设苏南现代化示范区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初步实现如下五大目标:
  (一)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餐饮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95%以上。
  (三)餐饮药品投诉处理及时率100%,公众满意度98%以上。
  (四)餐饮、药品抽检合格率95%以上。
  (五)问题整改及时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三、整治重点
  在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针对“两节”期间市场消费特征,重点依法整治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投诉多、社会舆论关注度高的产品或环节,全面提高餐饮用药的安全感。
  (一)重点区域:各地美食街、大排档、夜市餐饮场所,旅游景区和校园餐饮单位,城乡结合部。
  (二)重点单位:年夜饭供餐单位,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三)重点品种:餐饮及外卖食品(含包子及腌制品),美瞳产品,中药饮片。
  (四)重点环节:餐饮食品原料溯源,年货产品滥用添加剂,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简称“美瞳”)非法经营,滋补类中药饮片的掺杂掺假。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两个月,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2月2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2013年12月20日-12月25日)。专题研究部署此次饮食用药安全专项整治,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
  (二)排查整改(2013年12月26日-2014年2月15日)。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开展拉网检查,通过“暗查”、“飞行检查”等多种方法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在整治过程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市民督查员参与;2014年1月中旬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即时通报阶段性整治成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2014年2月16日-2月20日)。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做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秘书长和食药监局长为副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食药监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等工作。各辖市区政府要将此次专项行动摆上突出位置,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抓好任务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到实效。各辖市区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组织机构名单于2013年12月23日前报市食药监局。
  (二)上下联动。各级食药监局要加强与工商、卫生、旅游、教育、文广、公安等部门联动,集中时间、抽调力量对重点单位和品种实施拉网排查,分片区、分环节加强执法,强化监督抽检力度,发挥药品快检车和食品快速检测箱功能,努力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决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做到“查处一起、规范一类、震慑一方、教育一片”。
  (三)舆论监督。要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利用网络、手机和“餐饮监管周周报”等载体,通过“邀您来执法”、“您抽我检”、“公众开放日”,公开选聘首批100名市民义务监督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和行风监督员参与“暗查”、“飞行检查”,致广大市民一封公开信等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活动,实行举报有奖,市食药监局的举报电话是:0511-88985110(餐饮)、0511-88832119(药品),及时公布专项整治进展,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各级食药监局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不少于一周的集中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14年1月份督查重点。市食药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多个督查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督查,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市政府将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地整治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每周五下午四点前以书面形式报市食药监局办公室(联系人:刘敬斌,联系电话:0511-88832244,传真:0511-88802221)。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