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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举办2013年深圳市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0-10

发文字号

深卫人妇社[2013]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深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0-10

颁发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正文内容


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举办2013年深圳市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深卫人妇社[2013]39号

2013年10月10日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市直属各有关公立医院:

  “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是近年WHO推荐干预孕产妇死亡的措施之一,目的是提高医务人员对孕产妇危重症的早期认识、干预和救治能力,有助于降低产科危重症发生率和早期预防孕产妇死亡。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应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10月26日一天,10月26日上午8:00-9:00报到,9:00正式上课。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迎宾馆新园,具体地址:罗湖区新园路15号,总台电话:82222722,乘地铁东门老街站下(F出口)。

  三、参加人员
  市、区级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成员;全市助产机构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产科护长、麻醉科主任、ICU主任。

  四、培训费用
  免费。

  五、培训内容
  (一)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方法;
  (二)深圳市孕产妇急危重救治的网络和现状分析;
  (三)深圳市急危重孕产妇救治专家经验分享;
  (四)模拟产科危重症病例评审。

  六、其他
  (一)本培训班特邀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女保健部主任吴久玲博士授课。
  (二)请各区(含新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辖区相关单位按时参加培训,并于2013年10月22日前报回执。

  (联系人:深圳市妇幼保健院妇保科 王 红/刘卫华,联系电话:82889999-1303,传真:83552213)

  附件:深圳市孕产妇危重症病例评审应用培训班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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