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迎接十八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2-09-14

发文字号

呼食药监餐饮[2012]3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呼和浩特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2-09-14

颁发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迎接十八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呼食药监餐饮[2012]342号

2012年9月14日

  市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所、各旗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呼和浩特市“迎接十八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和浩特市“迎接十八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迎接十八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内食药监餐饮[2012]290号)精神,结合《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呼食药监办[2012]32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为,增强餐饮服务者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排除风险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9月1日--9月15日)。各旗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要统一思想,建立组织机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召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对“十八大”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任务目标。
  (二)严格防控阶段(2012年9月16日--10月20日)。认真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要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风险及时排除。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10月21日--10月31日)。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要形成全天候的立体防控,要点面结合,动静结合,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以完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保障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学校及其周边区域、建筑工地、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及附近区域等。
  (二)重点对象: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农家乐餐饮、集体配餐单位、旅游景点及其附近区域中小餐饮服务单位、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各类夜市、小吃街、美食街等易发生食物中毒的用餐场所。
  (三)重点品种:熟食(卤制品、蒸煮食品等)、凉拌即食食品(包括凉皮、米皮、凉拌菜类等)、生鲜肉品和水产品、乳制品(包括鲜奶、酸奶、奶粉等)、豆制品(包括豆腐、腐竹、豆浆、豆腐脑等)、饮料(包括自制饮料、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茶类饮料、咖啡饮料等)、蔬菜、食用油、米面制品、酱油、醋、月饼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食品品种。
  (四)重点环节:凉菜间等各类专间,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购进和储存环节,食品加工环节,餐饮具洗消环节,餐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

  四、主要任务
  (一)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及有关许可管理规定,严格餐饮服务资质准入,规范许可行为,切实改善餐饮服务经营条件,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经过整改仍达不到餐饮服务规范要求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原料进货溯源管理,严格实施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加大对熟肉、卤味、盒饭、冷菜等夏秋季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力度,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食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努力消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重点食品的抽样检验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购买、存放、使用亚硝酸盐的违法行为,切实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各旗县区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此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市局已成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将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标本兼治。要坚持打击与规范并重的原则,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对不具备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予以取缔,查处违法行为时做到“四个必须”、“五个不放过”,即发现餐饮服务单位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停业整顿;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许可证;对于违法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查处,宁重勿轻;对于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违法事实未查清不放过;违法单位和责任人未受到惩处不放过;安全隐患未得到有效控制不放过;整改措施和管理制度未落实不放过;案件警示教育未实施不放过。
  (三)鼓励举报,做好预防。要贯彻落实自治区有关举报奖励的规定,依法公布投诉举报受理方式,接到投诉举报,要及时进行核实处理。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扎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针对重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及时上报,启动餐饮服务事故应急预案,控制事态的发展,将危害和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