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辽宁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书,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因生产劣药被罚。

案件名称: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药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十一)罚〔2025〕3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辽宁福顺堂药业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山药,违法所得37382.10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1.没收违法所得37382.10元;2.警告。

文章来源:蒲公英Ouryao、辽宁药监局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CDAOyFYvLoQUzYIQEIa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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