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局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目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录》中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是指获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在我省招采子系统挂网的医用耗材产品。 《目录》中的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如在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已明确包含,则在该项目中不得另行收费。 《目录》将根据我省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的医用耗材实行动态调整。 《目录》将于近期公布,正式公布后,未在我省招采子系统挂网的产品,将不再给予医保支付。企业可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35号)等有关政策,在江苏省招采子系统申报挂网。 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部分截图如下: 目录中包含耗材代码(20位)、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医保通用名、材质、特征、企业、注册证号、支付类别以及备注等内容。 企业可自行查看自己的产品是否在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目录内,以及检查自己产品挂网情况。 江苏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 ※《医用耗材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全省统一执行。 江苏耗材挂网门槛降低 企业报价需注意 阳光挂网和申报价格要求 挂网价格实施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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