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药监局2024年重点工作要求,我局已组织完成《黑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公示稿)拟定工作。 为确保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截至。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来函反馈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按照省药监局2024年重点工作要求,我局已组织完成《黑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药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公示稿)拟定工作。 为确保科学性、合理性和适应性,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截至。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相关单位来函反馈并加盖公章,同时发送电子材料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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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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