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进行处罚信息公开,涉及1起网络零售处方药未依法展示信息案、1起销售劣药案。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闽药监榕稽办行罚〔2024〕4号), 福建莆田大同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在通过处方审核前,其入驻天猫商城的“大同行大药房旗舰店 ”销售主页面直接展示处方药 呋喃妥因肠溶片 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复方酮康唑软膏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等信息,血府逐瘀丸的用法用量信息。 2024年5月31日, 依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并参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三条第(二)、第(四)和第十四条第(二)项,以及《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试行)》(闽药监法〔2022〕38号)第三条、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 州药品稽查办公室对其做出 处罚如下: 罚款5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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