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山东省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结束征求意见。 规定明确提出,除已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之外,严禁医师为住院患者开具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已有同类或药理作用相似且能正常供应、非临床必需(如辅助性药物)等药品的外配处方。 当住院患者确实需要使用本院未配备的药品时,应依照医疗机构药品临时采购程序为患者配备相应药品,不得要求住院患者自行到院外购买药品。
9月24日,《山东省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结束征求意见。 规定明确提出,除已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药品之外,严禁医师为住院患者开具本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中已有同类或药理作用相似且能正常供应、非临床必需(如辅助性药物)等药品的外配处方。 当住院患者确实需要使用本院未配备的药品时,应依照医疗机构药品临时采购程序为患者配备相应药品,不得要求住院患者自行到院外购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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