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
关于2019医保谈判:一名医药人的五点心声!
对比此前三轮谈判,此轮国家药品谈判其影响力度,不管是从覆盖品种、降价幅度还是谈判成功率来看,都是史无前例。短短三个月时间,国家医保局以高效的工作节奏,把最新的治疗药物以最低的价格红利惠及患者。但对比美、德、日等国际市场,或许还有五个问题值得深度思考。 -
央地联动下的集采全国扩围:药价阶梯式下降
自从2018年开始实施4+7药品集采以来,药价下降幅度之大超出市场预期。但由于国家集采的品类相对较少,大部分药品仍能独善其身,即使到2020年纳入全部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之后的品种,也仍然只是少数。对于国家医保局来说,不可能花费如此之大的精力将全部药品纳入集采或谈判,肯定是重点关注全国用量大且费用较高的品种。 -
严就一个字!MAH和药企如何贯彻实施新《药品管理法》?
2019年11月29日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学习宣传贯彻新《药品管理法》,是当前和今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药品生产企业等药品安全利益相关者共同的责任,新《药品管理法》坚持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社会共治的原则,代表着一个最严监管时代的开启,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
-
“一票制”压力下的医药经营链条 一场创新探索与商业博弈
“药品出厂-全国总代理-省级代理-药品招标采购-区市县级代理-医药公司-医院-患者”是传统的药品流通模式。一个药品出厂之后,需要经过多环节流通和多家商业公司的数次转手,才能最终到达医院和患者手中。 -
一手抓审评一手保支付:重磅创新药正在变得真正可及
2017年以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行改革,发布了多个深刻影响行业发展方向的标志性政策,如一致性评价、优先审评、临床急需境外新药、罕见目录、医保局成立、医保谈判、集中采购等等,一方面,国家正在为真正的临床急需重磅创新药开辟新的快速审评通道;另一方面,国家积极改善患者支付能力。 -
医保局发布2019年谈判药品目录解读
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工作,推动谈判药品落地,国家医保局对《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了解读。 -
医保谈判通过后 这些销售团队要调整
最近,国家通过一致性评价药物进行带量采购以及将重点监控药品调出常规目录,为医保腾出了创新药的支付空间。而医保谈判本身是以重大适应症品种为主要对象,以临床优效的品种为主,目的在于改善传统社会的用药结构, -
过评总量已达436个 又一批通过:二甲双胍、头孢氨苄…
11月28日,国务院在召开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改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即将公布的文件:《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措施》,会对积极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浙公网安备33011002015279
本网站未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