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通俗题目
巴蜀颗粒治疗普通感冒(风寒感冒/寒性感冒)的有效性和安全
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剂量平行对照 II 期临床试验
试验专业题目
巴蜀颗粒治疗普通感冒(风寒感冒/寒性感冒)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剂量平行对照 II 期临床试验
适应症
用于治疗普通感冒(寒性感冒),症见鼻塞流清涕,头痛身疼,咳嗽痰喘,咽喉肿痛等。
联系人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南东路169号
研究负责人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116号
试验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试验目的
1.以安慰剂为对照,初步评价巴蜀颗粒治疗普通感冒(风寒感冒/寒性感冒)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分析巴蜀颗粒治疗普通感冒(风寒感冒/寒性感冒)患者的作用特点,并进行剂量探索;
3.为后续临床试验提供数据支持。
入选标准
1.符合普通感冒的西医诊断标准;;2.符合中医风寒感冒(维医寒性感冒)辨证标准;;3.年龄为18~65周岁(含18周岁,不含65周岁),性别不限;;4.病程≤48小时;;5.筛选时体温<38℃;;6.自愿参加本试验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流感或以上感为前驱症状的传染性疾病、肺炎、扁桃体炎、气管-支气管炎、原发性纤毛运动障碍综合症、中耳炎、其它急性发作期的鼻腔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急慢性鼻炎、急慢性鼻窦炎等)、接受过鼻腔手术或鼻咽部接受过放疗的鼻粘膜功能异常病史,或胸部CT显示肺组织或支气管出现结构破坏(包括:肺部渗出、增殖、结节病灶及支气管扩张等病变)或出现占位性病变(陈旧性肺结核除外)。;2.伴有急性病毒性或疱疹性咽炎和喉炎、急性咽结膜炎、急性咽扁桃体炎。;3.过敏体质或对试验药/模拟剂/应急用药及其成分过敏者。;4.合并其他心、肝、肾、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等严重疾病。;5.ALT,AST>1.5 倍正常参考值上限; Scr>正常参考值上限;血白细胞<3.0×109/L 或>10.0×109/L;和/或中性粒细胞(N)分类>80%,且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6.本次病程内,就诊前已接受其它治疗普通感冒或改善感冒症状的药物、非药物措施(如抗感冒药、抗病毒药、抗生素、解热镇痛药、中药制剂、针灸等)。;7.合并有神经、精神疾患而无法合作或不愿合作者。;8.妊娠期、哺乳期妇女,以及不同意在试验期间及试验结束后 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9.入选前1 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10.研究者认为不宜参与本试验的其它情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