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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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万连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计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现秀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 4,425,625,340.43 4,357,598,269.85 1.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2,837,710,767.11 2,719,315,776.38 4.35%
股本(股)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05 3.88 4.38%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616,080,289.55 1,134,554,752.34 42.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8,394,990.73 82,675,786.44 43.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16,497,285.73 -278,588,723.94 -121.2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88 -0.46 -91.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21.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4 21.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6% 7.92% -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4.24% 7.91% -3.67%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附注(如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471,200.00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90.00
合计 472,19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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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6,298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
2,032,973 人民币普通股
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1,992,226 人民币普通股
谢起 1,077,486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040,107 人民币普通股
陈丽英 840,250 人民币普通股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499,926 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399,899 人民币普通股
王君 377,3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恬恬 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东海证券-交行-东风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16,600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_期末余额_年初余额_增减比例
应收票据_14,514,086.04_500,000.00 _2802.82%
其他应收款_18,514,217.33_6,135,590.87_201.75%
在建工程_96,832,275.34_15,174,468.11_538.13%
短期借款_420,000,000.00_5,000,000.00_8300.00%
应付票据_254,711,300.00_774,949,362.00_-67.13%
应付账款_144,922,644.26_74,003,100.23_95.83%
应交税费_21,232,205.78_12,081,409.31_75.74%
应付利息_1,440,227.78_
其他非流动负债_25,031,600.00_10,101,600.00_147.80%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 2802.82%,系部分经销商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所致;
(2)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 201.75%,系管理备用金增长所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 538.13%,系公司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致;
(4)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 8300.00%,系公司春季存储原材料所致;
(5)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 67.13%,系公司应付票据到期承付所致;
(6)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 95.83%,系公司利用供应商的销售政策,延长付款时间所致;
(7)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增加 75.74%,系公司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8)报告期末,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 1,440,227.78 元,系公司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所致;
(9)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 147.80%,系公司收到财政拨款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_本年累计数_上年同期累计数_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_1,616,080,289.55_1,134,554,752.34_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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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成本_1,390,616,410.01_986,608,828.35_40.95%
营业税金及附加_100,837.36_23,100.61_336.51%
销售费用_66,376,913.23_34,276,661.60_93.65%
财务费用_-5,116,736.18 _-202,467.59_2427.19%
资产减值损失_420,179.84_-838,806.55_150.09%
营业外收入_472,190.00_57,134.38_726.46%
所得税费用_26,135,674.42_14,888,504.35_75.54%
(1)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42.44%,系产品价格上升及销量稳定上升所致;
(2)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336.51%,公司系中外投资企业,根据《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
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规定,2010 年 12 月 1 日开始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税费附加;
(3)报告期,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93.65%,系随着销售规模扩大公司业务宣传支出增加所致;
(4)报告期,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2427.19%,系上市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所致;
(5)报告期,资产减少损失较上年增加 150.09%,系其他应收款余额增加,按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6)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726.46%,系公司收到财政拨款所致;
(7)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75.54%,系公司利润增加及母公司所得税率调整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_本期数_上年同期数_增减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616,497,285.73_-278,588,723.94_-337,908,561.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 -92,391,674.41_-11,060,548.03_-81,331,126.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411,889,108.19_-42,457,361.04_454,346,469.23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37,908,561.79,系公司本期应付票据到期承付与采购原料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1,331,126.38,系公司建设募投项目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54,346,469.23 元,系公司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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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
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
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
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
临沂金正大投资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
控股有限公司; 积金转增等)。公司外资
万连步;德国投 股东德国投资与开发有
发行时所作承诺 报告期内均严格履行
资与开发有限公 限公司及 CRF 化肥投资
司;CRF化肥 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设立登记之日起 3 年内
(即 2010 年 11 月 6 日之
前),且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包括由该部
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
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也不由本公司回
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
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
份,如送红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等)。
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
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
实际控制人万连步先生
分别承诺将不会在中国
境内外从事以下活动:
1、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
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企业主营业
临沂金正大投资 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