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年10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车轼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雁冰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纪铁真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4,015,008,848.32 3,843,094,777.80 4.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2,968,181,521.69 2,859,890,950.97 3.79%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67,354,489.68 18.44% 586,495,025.10 1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8,322,813.77 54.68% 111,261,527.99 92.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538,217.22 -350.68% 89,914,775.73 7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元) 4,251,663.14 -2.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21 3.42% 0.1618 28.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21 3.42% 0.1618 28.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8% 0.09% 3.82% 1.78%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
分) -686,431.8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2,136,082.8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545.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02,352.94
合计 21,346,752.2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4,935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山东东方海洋 境内非国有法 质押
集团有限公司人 35.19% 242,000,000 120,000,000 234,800,000
北京盛德玖富 境内非国有法
资产管理股份人 6.98% 48,000,000 48,000,000 质押 48,000,000
有限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聚宝 境内非国有法
45号单一资金人 4.99% 34,299,946 0
信托
朱春生 境内自然人 2.91% 20,000,000 20,000,000 质押 20,000,000
车轼 境内自然人 2.34% 16,090,400 12,067,800 质押 16,090,400
王育斐 境内自然人 1.66% 11,440,127 0
全国社保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
一一四组合 人 1.25% 8,582,605 0
李北铎 境内自然人 1.16% 8,000,000 8,000,000 质押 8,000,000
刘洁 境内自然人 1.08% 7,433,800 0
昆仑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昆仑 境内非国有法
三十八号证券人 0.60% 4,119,352 0
投资单一资金
信托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12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2,000,000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45 人民币普通股
号单一资金信托 34,299,946 34,299,946
王育斐 11,440,127 人民币普通股 11,440,12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8,582,605 人民币普通股 8,582,605
刘洁 7,433,800 人民币普通股 7,433,800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三 人民币普通股
十八号证券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4,119,352 4,119,352
车轼 4,022,600 人民币普通股 4,022,600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信
托·丰裕2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3,431,800 人民币普通股 3,431,800
金信托计划
烟台宝崴电子有限公司 3,338,200 人民币普通股 3,338,200
张照辉 3,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车轼是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股东,朱春生是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的说明 事,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 王育斐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503727股。
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92.81%,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72.46%,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213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已于2017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2017-048)。
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21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回复,于2017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17-059)以及《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等议案,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截至2017年9月1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聚宝45号单一资金信托)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34,299,94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4.9876%,成交金额为418,173,269.74元,成交均价为12.1867元/股。
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公司已于2017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2017-060)。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09月12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059)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017年09月16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7-060)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人承
诺,认购的
山东东方海 东方海洋的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洋集团有限 股份锁定承 股份,自东 2015年11
所作承诺 公司、车志诺 方海洋此次月18日 60个月 正在履行
远 非公开发行
结束之日起
60个月内
不转让。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不直接
或间接从事
与本公司主
营业务相同
或相似的生
产经营和销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山东东方海 首次公开发 售。(2)不 2006年11
诺 洋集团有限 行时所作承 从事与本公月28日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公司 诺 司业务有竞
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
也不以独资
经营、合资
经营和拥有
在其他公司
或企业的股
票或权益的
方式从事与
本公司的业
务有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业务或
活动。(3)
对已经投资
的公司今后
可能与本公
司发生同业
竞争的,承
诺在协议签
订后尽快采
取权益转让
等方式解
决,以防止
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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