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关于成立茂名市中医院迎检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3-19

发文字号

茂中医[2013]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茂名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3-19

颁发部门

广东省茂名市中医院

正文内容


关于成立茂名市中医院迎检协调工作小组的通知

茂中医[2013]17号

2013年3月19日

  各职能科、各学科、各科室:

  为确保我院每次顺利通过市级及以上的各项检查,有序、扎实做好迎检及应检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茂名市中医院迎检协调工作小组及制订工作规定。具体如下:

  一、茂名市中医院迎检协调工作小组
  组长:冯华绒
  成员:江庆华 龚燕芬 梁淑梅 盘 娟 曾江涛 崔美莲
  黄 韶 刘金霞 吴奕华 余 栋 陈毅文 湛少华
  容满燕 萧翔鹞 张眉岸 李凯凤

  二、迎检协调工作小组工作规定
  1、凡有上级部门检查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文件提前报告医院办公室,经院长批示由主管领导或组长负责牵头。
  2、检查前必须由受检科室负责人提供需要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交协调工作小组组长,由组长组织,负责牵头领导主持召开迎检及应检工作会议。
  3、提供的资料、数据必须经受检科室负责人及协调工作小组相关成员沟通、审查,确认适合才提交检查。
  4、受检科室负责人及指定协调小组成员务必陪同检查,负责牵头领导按需陪同。
  5、迎检协调工作小组组长切实做好组织、协调督促及接待等工作。
  6、迎检及应检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而影响医院声誉或造成经济损失,严肃问责。


<END>
政策法规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