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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有关适用问题的公告(2025年第119号)

发布日期

2025-12-17

发文字号

2025年第119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2023年8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适用〈Q12: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技术和监管考虑〉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指导原则的公告》(2023年第108号)。为继续推动药品注册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现就适用该项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ICH Q12)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公告如下:

  一、对于ICH Q12中提供的监管工具批准后药学变更管理方案(PACMP),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已发布《化学药品批准后药学变更管理方案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并将根据国际上执行ICH Q12的进展情况,陆续发布其他技术指导原则。申请人在提交上市申请时可以一并提出PACMP有关申请,或在上市后直接提出PACMP补充申请。

  二、药品上市后发生药学变更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拟降低技术指导原则中明确的变更管理类别的,应当按照ICH Q12及PACMP等技术指导原则要求,经批准后执行。

  三、对于ICH Q12中提供的其他监管工具,如既定条件(EC)、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CM)等,国家药监局将持续跟进国际进展,及时借鉴国际经验,组织工业界开展研究,积极推动新方法、新工具的转化应用。如申请人确有需求、拟采用EC、PLCM等工具进行变更管理的,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前与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沟通交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已发布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2月12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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