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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徐州市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22

发文字号

徐卫疾控[2015]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徐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1-22

颁发部门

江苏省徐州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徐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5年度徐州市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徐卫疾控[2015]2号

2015年1月22日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肿瘤医院:

  为推进实施城市癌症高危人群筛查和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努力降低城市中癌症发病率、复发率、致残率和死亡率,根据市委宣传部、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人保局、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的通知》(徐卫[2014]72号)精神,于2014年在主城区联合组织实施了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推进项目工作,市卫生局组织制定了2015年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背景
  全国确定13个省份开展项目工作,我市于2014年在三个主城区首次开展此项目。2014年完成了26357人的城市癌症高危人群流调、评估和筛查工作,发现高危人群8004人次, 4978人次参加了筛查,通过检查发现早期病变414人,经过病理确诊肿瘤3例。通过癌症筛查还发现了冠脉钙化、胆囊息肉、胆结石、肝血管瘤等合并疾病。2014年的项目工作取得很大成效,也为2015年项目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了经验。

  二、项目任务及组织机构
  2015年计划在徐州市主城区城市人群中,开展肺癌、乳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和肝癌高危人群的评估、筛查和早诊早治,共完成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2.5万人,对0.5万高危人群进行癌症筛查。从现场调查人群、癌症患者及癌前病变患者中抽样调查,开展卫生经济学评估。市卫生局继续确定徐州市肿瘤医院为该项目人群临床筛查和登记定点机构,统一负责项目所有高危人群的临床项目检查和筛查;确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项目人群社会调查评估指导机构,负责项目工作的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的指导、培训;各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负责项目人群社会调查工作。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及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上级业务指导机构。

  三、项目地区和经费管理
  2015年项目地区包括我市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等主城区,各项目地区的各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参与实施该项目并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的数量确定筛查人口数; 2015年项目主要工作任务力争于5月底前完成。
  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市卫生局、市财政局根据各区、各单位项目任务量已将上级下达的项目专项经费,分两批次(徐卫规财[2014]29号、徐财社[2014]153文件和徐卫规财[2015]1号、徐财社[2015]2号文件)下达各区财政局、卫生局及各相关单位(见附表)。请各区卫生局要积极向同级政府申请,争取落实配套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内容
  (一)癌症筛查人群的选择
  1、筛查对象的数量:我市2015年度癌症筛查人数不少于5000人,其中肺癌1500人,乳腺癌1000人,肝癌1000人,上消化道癌750人,大肠癌750人;问卷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不少于2.5万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分别承担项目人群评估问卷调查8400例;分别承担肺癌高危人群筛查500例、乳腺癌筛查334例、肝癌筛查334例和上消化道癌、大肠癌各250例。
  2、筛查对象的条件:选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群作为筛查对象:(1)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在本地居住3年以上);(2)年龄40-69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以社区为单位整群抽取筛查对象,不以单一职业人群作为筛查的对象。
  (二)癌症筛查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1、明确项目人群。各区按照要求确定项目实施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后,由区卫生局组织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居民摸底调查,建立项目人群本底资料。本着“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开展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确定本辖区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名单和基本信息,项目实施前通知到人,力争人群参与率达到70%以上。
  2、开展危险因素调查和高危人群评估。采用流行病学问卷调查方式,由调查对象在专人指导下自行填写,质控后由工作人员录入数据库,应用已开发的高危人群评估模型及其后台软件(由国家癌症中心提供),初筛出需进行临床筛查的高危人群,编制调查评估报告。经问卷调查确定的癌症高危人群,由辖区卫生局利用城市癌症早诊管理系统的预约挂号平台组织到市肿瘤医院免费开展相应临床项目检查。
  3、筛选出的高危人群接受癌症筛查。五类高发癌症(肺癌、乳腺癌、大肠癌、上消化道癌、肝癌)的筛查方案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2014年版),具体技术流程按照国家癌症中心《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执行。
  4、对筛查出的疑似癌症或癌前病变患者,建议其到具有癌症诊断和治疗水平的三级医院进行规范化诊治,并由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其进行随访。
  (三)卫生经济学调查工作内容和具体要求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会同市肿瘤医院,开展卫生经济学相关的筛查费用、人群支付意愿、筛查接受度、诊治费用、生活质量评估等调查。
  2、根据现场所获数据进行初步的成本效益分析和癌症经济负担分析,完成2014年项目工作数据分析计划并搭建主要结果框架。
  3、对2014年筛查出的疑似癌症或癌前病变患者进行随访,完成癌症筛查成本和效益数据的追踪收集。将相关结果及时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

  四、组织实施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是造福我市居民健康的重大卫生项目,也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请各区、各相关专业机构在去年积累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徐州市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和专家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各项技术方案,有效落实培训措施,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确保项目工作质量。请各区、各相关单位要尽早启动实施2015年项目工作,要加大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引导市民关注、参与癌症防治工作,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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