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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非三级医院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04

发文字号

淮卫办发[201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淮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1-04

颁发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卫生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关于组织开展非三级医院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的通知

淮卫办发[2015]1号

2015年1月4日

各二级医院:

  根据《省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56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苏政发[2014]1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非三级医院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和执行的第二类医疗技术。

  二、申报资料准备
  (一)各二级医院填写纸质《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见附件1)4份,2份报市局医政处,2份留现场备查。
  (二)如实填写相应技术《申请单位推荐专业人员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后于审核时交专家组,此表应与申请书中的相应内容保持一致。同时分别填写每人相应技术的《人员资质审核表》(见附件3),签字并盖章后于审核当天交专家组。
  (三)《申请书》中“病案统计表”应按照相应规范要求,统计全部个人独立完成的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的病案号,专家根据病案号随机抽取病历(门诊手术提供原始登记簿)。凡不能提供病案或在申报资料中出现病例数虚报、病历资料造假及不符合二类医疗技术的,一票否决。
  (四)开展该项技术相关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培训或进修证书及同行专家推荐书等原件。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15年1月31日,逾期不予以受理。

  联系人:王春生 电话:80831622

  附件:(略)

  1、江苏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申请单位推荐专业人员汇总表

  3、人员资质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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