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国家药典委员会现将国家药品标准草案公示稿(2024年7月第4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中药标准20个、药用辅料标准1个(详见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 公示清单如下: 1. 防己 2. 骨碎补 3. 车前草 4. 虎杖 5. 太子参 6. 马鞭草 7. 藿香正气水 8. 咳特灵胶囊 9. 小儿肺咳颗粒 10. 五倍子 11. 西红花 12. 鸦胆子 13. 蜈蚣 14. 牛蒡子 15. 密蒙花 16. 厚朴花 17. 柏子仁 18. 除疤膏 19. 芪葛颗粒 20. 熊胆滴眼液 21. 香草醛(药用辅料)(第二次) 扫码阅读原文 来源:“国家药典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文化之星”展播 | 严谨之星:刘燕萍 省药检院党委荣获“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强化纪律意识,提升政治素养——省药检院第二党支部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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