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中药保护品种的公告(延长保护期第16号)。全文如下。 国家药监局关于中药保护品种的公告(延长保护期第16号) (2024年第105号)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及有关规定,经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审评,国家药监局核准: 对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的儿泻停颗粒、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宣肺止嗽合剂、内蒙古康恩贝药业有限公司圣龙分公司的麝香通心滴丸共3个中药保护品种继续给予2级保护,其保护期限、保护品种编号分别为2024年8月26日—2030年7月20日、ZYB20720240090;2024年8月26日—2030年7月20日、ZYB20720240080;2024年8月26日—2031年1月14日、ZYB20720240100。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4年8月26日 来源/ 国家药监局网站 新媒体编辑:张盼盼 统筹策划:罗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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