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提供药品上市 许可 持有人转让咨询服务)。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意你们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请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4〕10号)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免费提供药品上市 许可 持有人转让咨询服务)。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意你们开展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请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药监药注〔2024〕10号)要求,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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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1月16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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