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9月9日,江西省发布了《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将由江西省、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共计27个省(区、市、兵团)组成联盟对糖代谢等生化类检测试剂开展带量采购工作。 采购品种 本次采购涵盖六大类别,具体包括糖代谢、离子微量元素、血脂脂蛋白、肝功能以及胰腺类和肾功能(具体产品目录请见附录一)。此外,单独注册的诊断试剂、注册证中附带到包装盒内的配套校准品和(或)质控品的诊断试剂亦属于本次采购品种范围。 企业申报要求 (1)不同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同一家企业申报的,视为多个申报企业。 (2)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应提交一份唯一报价。 (3)未被国家或联盟地区评定为“严重”或“非常严重”失信等级;未被国家列入“违规名单” 采购周期与采购协议 本次采购的采购周期为2年,可视情况延长1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由医疗机构发起,与中选企业指定的配送企业签订。 竞价分组 分组结果将直接决定中选难度,A组有必中机制 (1)进入A组的三种途径:采购需求量达标或报量医院数达标 ①按采购需求量由多到少排序,承诺满足全联盟地区全部采购需求并且在全联盟任一联盟省累计采购需求量前70%的企业; ②按全联盟有填报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数量由多到少依次排名统计,在有采购需求量的企业当中,排名前30%的企业; ③任一联盟省有填报采购需求量的医疗机构数量由多到少排名第1名的企业。 (2)进入B组的条件:不满足A组条件的企业 未满足进入A组条件的其他企业进入B组。 (3)A组企业数量控制:A组企业数需满10家 A组企业不足10家时,从采购需求量不为零的B组企业中,按采购需求量由多到少逐一补充企业进入A组,最多补足10家。B组企业补充进入A组的过程中,如果最后一个名额有多家采购需求量相同的企业,则全部进入A组。调整后若B组企业不足5家,则B组企业全部纳入A组。 中选规则 A组中选难度低,B组只能竞价中选 (1)排名规则: 根据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无效报价企业不参与排名。当报价相同时按以下规则依次确定排名: ①采购联盟地区任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无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评定记录或已修复的企业优先; ②申报品种采购需求的医疗机构数量多的企业优先; ③2019年1月1日以来相关品种取得国家卫健委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企业优先; ④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大的企业优先。 (2)拟中选规则:竞价中选+中选红线 ①竞价规则:根据企业排名依次确定中选企业,取有效申报企业数量的60%(四舍五入取整)为拟中选企业数量。此规则为规则一。 ②中选红线:未能中选的A组企业,不高于最高有效申报价的0.6倍,增补为中选企业,不受拟中选企业数量限制。此规则为规则二。 分量方式 两轮分量,梯度分量与二次分量 根据中选排名确定初次协议采购量,具体比例见下表: 若在2019年以来,取得国家卫健委室间质评成绩合格的,第一步的初次协议采购量占采购需求量的比例增加5%(不超过100%),中选产品未分配采购需求量减少5%。 (2)二次分量:医疗机构可在三类产品中自主选择 ①二次协议采购量=未中选企业的采购需求量的90%+中选产品未分配采购需求量; ②分配方式:医疗机构可在以下三类产品中选择: 同品种同注册单位A组排名前80%(向下取整)的产品; 同品种同注册单位B组排名前80%(向下取整)的产品; 本医疗机构已填报采购需求量的中选企业产品。 若医疗机构未按要求分配,则由联盟集采办公室分配给同品种同包装计量单位的最低价中选企业。 附录一 采购品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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