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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3.15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暨创建文明规范药店启动仪式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3-11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潍坊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3-11

颁发部门

山东省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全市3.15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暨创建文明规范药店启动仪式的方案》的通知

2008年3月11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药品检验所,市局各科室队:

  现将《全市3.15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暨创建文明规范药店启动仪式的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市3.15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暨创建文明规范药店启动仪式的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大“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药品安全”的要求,不断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提升药品行业文明窗口形象,增强群众安全合理用药和依法自觉维权意识,市局决定,以“药品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开展“全市3.15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暨创建文明规范药店启动仪式”,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3月15日上午9:00-11:00,市县联动,市局、奎文区分局、市所在四平路远东平民大药房门前设主会场,各县市区分局设分会场。市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

  二、活动内容
  各县市区分局要组织企业大力开展宣传服务活动,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常识、中药材真伪辨别常识、安全用药知识,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规范药店、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回收过期失效药品等活动。市局主会场由牛世礼副局长主持,活动内容如下:
  1.市局领导致辞;
  2.市文明办领导宣读《开展创建文明规范药店活动的意见》
  3.奎文区分局发言;
  4.药品零售企业(远东、民康)表态发言;
  5.公布50家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定点药店名单,向定点药店发放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
  6.“药品安全 我们共同的责任”万人签名承诺活动;
  7.药品安全知识互动问答活动;
  8.现场宣传《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假劣药品鉴别常识、中药材真伪辨别常识,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开展药品市场整治成果展等活动。

  三、市局活动具体分工
  1.涉药单位。奎文区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涉药单位参加市局主会场活动,协调四平路远东平民大药房进行会场布置(主席台、音响、背景墙、拱门、签字条幅、观众坐椅、宣传台及桌椅等),组织四平路远东平民大药房和民康药店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内容见第四部分)。
  2.奎文区分局现场设立“举报投诉台”,进行案例分析,接受群众举报。
  3.市药品检验所现场设立“真伪鉴别”台,开展假劣药品鉴别、中药材真伪辨别。
  4.市局稽查大队、药品科、市场科、器械科、药检所一名副所长参加“药品安全知识互动问答台”,接受群众用药咨询,答疑解难。
  5.市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药品市场整治成果展”。行政后勤组负责展板的运输和摆放,以及市局工作人员的乘车保障。信息宣传组负责联系新闻单位。

  四、宣传横幅备选内容
  加强药品生产监管 从源头确保用药安全
  药品管理法 维护您用药的合法权益
  贯彻药品管理法,促进医药经济健康发展
  珍惜生命 关爱健康 合理用药
  安全合理用药 共建和谐社会
  药品质量关联生命 监督管理情系万家
  普及安全用药知识 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抵制不合理用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加强日常药品监管 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医疗器械质量关系群众健康 关系企业生命
  确保医疗器械质量为人民
  认真贯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贯彻《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严格落实《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抗菌药物
  提倡合理用药 保障人体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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