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潍医药行办政字[2016]3号
2016年9月28日
各县市区经信局、市属各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6年度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现根据省人社厅文件(鲁人社字[2016]247号)和市人社局职称评审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潍坊市药品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规程》和我市医药行业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权限
负责全市医药行业药品生产、经营、科研设计和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工作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推荐工作。公务员及列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除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外,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严格标准条件,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要认真贯彻公开、公正和综合评价原则,突出业绩贡献和自主创新能力,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推荐和评审的主要依据,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和转化生产力的能力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和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2、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具备规定的学历,所学专业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必须对口或相近。(学历与专业不对口不再允许降学历参评)。
3、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能力考试,不作为专业职务资格评审的必要条件,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4、任职年限内继续教育学习必须达到规定学分(80学分),达不到规定学分,原则上不能上报评审材料。
三、严格申报程序
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经信(发)局负责对辖区内医药系统的申报材料统一审核汇总后,于规定时间内报潍坊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职称评审办公室。
2、单位组织推荐时,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其中在专业技术一线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少于80%,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进行排序,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
4、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数量、专业特点和需求,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数超过核准的相应岗位数15%的和尚未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除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个别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外,不再推荐评审。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各种证明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或受奖项目及继续教育情况。推行成果论文代表作制度,其中,填报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
6、严格执行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将由潍坊市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职称评审办公室及时通知呈报部门逐级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并同时在办事机构所在部门(单位)的信息网和呈报部门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核准并行文公布。公示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7、继续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或个人总结)”栏的最后填写如下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8、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加强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
四、材料报送要求及收费标准
1、报送方式:省药品技术职务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网络化评审,申报人员可以从
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NTHVZ3PPNTGK4LDF3UX87SPMNYA/或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登陆,进行填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按原报送方式不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的相关政策规定、表格样式及有关信息可登陆潍坊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
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5YPLUYM33HG45UF3SX85B/)自行下载。
2、报送时间:2016年10月24日-28日,逾期不予受理。
3、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潍人字[2005]128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评审:360元;中级评审:160元;初级评审:100元。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