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农村卫生与药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卫办发[2015]27号
2015年3月31日
各县(区)卫生局(卫生计生委),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淮安盐化新区社会事业局:
为全面落实2015年全国和省、市卫生工作任务,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定了《2015年全市农村卫生与药政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5年全市农村卫生与药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农村卫生与药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围绕医改目标,增强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全市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农村卫生工作
全市农村卫生工作目标是,落实农民卫生各项目标任务,规范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医改目标要求。
(一)主要指标
1、创建4所“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
2、创建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4个,年底前以市为单位,省示范乡镇卫生院的覆盖率达到35%以上。
3、创建8个以上省示范村卫生室。
4、实施“入地”工程固基层网底。年内培训、招录1000名合格的基层卫生人才和全科医生。
5、落实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务实进修80人。
6、推进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70%。
7、以县(区)为单位,乡镇卫生院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较2014年提升1-2%。
8、乡镇(中心)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健康管理团队行政村覆盖率90%以上。
9、全市各涉农县区稳步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10、力争每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和中心卫生院建成1个以上特色科室。
(二)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提升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积极组织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省级示范村卫生室创建活动,促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提档升级。以《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为重点,举办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按步骤培训、招录1000名合格的基层卫生人才和全科医生。由县(区)按全市医改要求组织培训。加大内、外、妇、儿、公共卫生医师的培养力度,完成省乡镇卫生院人员务实进修指标。村级卫生机构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配齐基本设备,对一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较差的村卫生室要升级改造。
二是全力推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转型。在启动实施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和考核制度,提升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水平,做到每个村都有一个团队挂钩,每个片都有责任医生。做到“四个明确”,即:任务、职责、服务区域、服务时间明确。各单位要公布健康管理服务团队电话号码,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寻医问药服务。要强化对健康管理服务团队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绩效考核,建立健康管理团队工作手册和报表制度。组织开展十佳健康管理服务团队评选活动。
三是做细做实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逐级下沉”工作机制,带动基层机构能力提升。健全村级卫生机构与乡村医生档案,继续推进法人统一由卫生院长担任、产权统一归卫生院所有,人员工资统一考核发放,养老保险统一缴纳,药品统一划拔,网线统一到村的 “六统一”管理。保证乡村医生待遇,稳定村医队伍,保证在职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连续参保不间断、退休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与城乡居民低保标准相衔接。鼓励有条件地区将符合条件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分类管理制度。坚持“分层管理,分类指导,年终考核,总分排名”的原则,综合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与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乡村一体化管理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年底对乡镇卫生院进行分类通报。
二、基本药物工作
(一)主要指标:
1、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三级医疗机构联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在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
2、坚持网上集中采购,严格执行采购计划。定期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考核评估,按要求对供货企业实行记分考核,落实相关公示制度。网上采购率、及时回款率达100%。
3、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处方集与应用指南培训,以县(区)为单位确保培训率、合格率达100%。强化基层药师培训,2015年参加省培训药师60人。其中,淮安区10名、淮阴区14名、金湖县5名、盱眙县10名、洪泽县8名、涟水县11名,开发区2名。
(二)工作措施
一是巩固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果。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采购监管。坚持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认真执行《江苏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付款管理办法》,加强对采购周转金的管理,根据采购流程,按时结算支付购药货款,保证100%的及时支付率。加强基本药物采购情况的监测,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价格、回款、使用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与集中采购、配送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掌握采购计划执行情况、药品配送到位情况以及购药货款支付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的管理。制定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用药行为的监督评价,形成科学用药观念,促进基本药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规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配合省市做好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加强需求动态监测,确保群众基本用药。
四是开展乡镇卫生院药学人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理论培训和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时行培训。
五是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配合国家、省做好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点工作,利用监测数据,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动态监测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坚持监测数据月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