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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3-30

发文字号

淮卫发[2015]3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淮安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3-30

颁发部门

江苏省淮安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淮卫发[2015]37号

2015年3月30日

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各单位,各县区卫生局、计生委,淮安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淮安生态新城社会事业局、淮安盐化新区社会事业局,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特此通知。

  附: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级医改综合试点方案、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深化医改,提升淮医品牌,“力争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中领先一步”,努力实现卫生计生事业新起点上新跨越。

  一、在深化医改中擦亮淮医品牌
  1.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按照省、市深化医改工作部署,完善实施方案,围绕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建设现代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医疗卫生监管体系。
  2.打造国际医疗资本集聚区。坚持“瞄准高端,放眼世界”,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加速优质资本集聚,推进多元化办医。进一步落实我市与英国信诺公司、美国摩根士丹利公司、安琪儿医疗(中国)控股集团等合作项目,加快市妇产儿童医院、眼科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加大非公立医疗机构在人才队伍、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鼓励社会办医。
  3.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进一步明确公立医院职能,优化结构布局,严控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科学管理精细化。作为全省七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先行先试的地级市,市卫生计生、物价、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出台相关政策,今年7月1日起,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完善院长负责制,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制度,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健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方法,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市级以上重点专(学)科建设、医教研学术成果等考核指标的权重,根据考核结果决定院长年薪。完善人事薪酬制度。科学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同等对待,同岗同酬。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
  4.完善“分级诊疗”机制。综合运用医保、医疗、价格等引导措施,全面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健全基层医生和居民契约服务制度,基层签约人员预约挂号优先。完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支援长效机制,开通“绿色通道”,畅通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诊、上级医院下转诊渠道。发挥医保杠杆作用,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间的报销比例差距。
  5. 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巩固提高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医学战略合作成果,纵深推进沪淮、宁淮、港淮、台淮医疗卫生合作,建设一批区域医学合作示范项目群。进一步办好淮医国际论坛、院士论坛、区域高端论坛。2015年,每所三级医院都要举办1个以上国际论坛或院士论坛,二级医院要举办1个以上区域性论坛。
  6. 放大淮医惠民效应。启动建设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办好第七届中国淮医惠民大行动。常态化开展百万老人十项免费体检、千名淮医进社区、百名专家千场健康知识大巡讲等惠民活动。完善门诊弹性排班、分层挂号分科候诊取药、全日制专家门诊、周日专家门诊、应急医疗救助基金等惠民举措,持续打通服务群众健康“最后一公里”。

  二、着力夯实基层卫生服务网底
  7.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县级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县(区)级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积极开展县级医院转设为三级医院试点。积极引导高层次人才到县级医院就业。加强县级医院专科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8. 优化城乡一体化“15分钟健康服务圈”。推进示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特色科室创建,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年内建成4个省示范乡镇卫生院、10个省示范村卫生室,培育建设7个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色科室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稳步开展城市重点人群个性化签约服务试点。力争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
  9.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从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入手,调整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探索骨干医师队伍和特岗津贴等综合措施,推进优绩优酬。全面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乡镇卫生院领办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65%以上。完成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务实进修60人任务。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廉价、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满足基本用药需求。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组织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加强药品全过程监管。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县(区)培训合格率达100%。强化对基层药师的培训,年内参加省培训药师50人。
  10.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县(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保持在99%以上,人均筹资标准不低于4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380元。进一步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县、乡(镇)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乡村两级政策范围内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50%。继续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间的衔接。全面推进新农合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将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扩大至30-50种。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服务。开展新农合规范管理年活动,市、县(区)全面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11.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以上,全面落实11类43项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资金分配与任务承担以及绩效考核结果的匹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工作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12.全面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和重点地方病的监测控制,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覆盖率,保持传染病防控的平稳态势。进一步落实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加大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大力推进慢性病防控工作,规范高血压、糖尿病健康管理,开展主要慢性病全程监测,积极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网络,推进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落实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
  13.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服务。健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市县两级公办独立建制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达90%以上。加强产儿科规划建设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和管理模式改革。强化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监管,确保机构和人员持证率100%、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动市、县两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确保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全面做好婚检和孕前检工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加强避孕药具管理,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水平达到省定标准。
  14.全面提升卫生应急综合能力。健全卫生应急体系,强化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管理,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力争3个以上县(区)、1个以上乡镇(街道)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做好埃博拉、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新发传染病、突发事件的卫生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卫生应急保障工作。
  15.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新增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万座。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实现全市农村1072座水厂4项内容卫生监测全覆盖。加强“健康淮安”城市建设,推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四、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16.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科学编制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十三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统筹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提升三甲医院内涵建设,加快推进精神、传染等专科医院建设步伐。各县(区)政府要办好l所县级综合医院和1所中医医院,重点扶持精神、妇女儿童、传染、康复、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在规划上为社会资本办医预留发展空间,2015年底,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达到20%,医疗服务量占比进一步提高。
  17.提升医疗质量水平。深入开展以医疗护理服务、医疗核心制度、医疗感染管理等为重点的月月查活动,每月一检查、一通报。继续组织开展病历书写质量、三级医师查房、医护急救技能竞赛比武活动,每两月举办一期业务骨干培训班。做好全市无偿献血宣传、组织等工作,规范血液采集、检测、制备、储存、供应等环节质控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安全。加强院前急救机构能力建设,规范院前急救与转院患者的转运工作。
  18. 优化医疗服务内涵。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从解决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入手,不断改善服务措施。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二、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保持在85%、95%以上,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进预约诊疗服务,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与省预约平台实现直连上线。进一步优化门急诊和住院流程,扩大日间手术试点,推动临床路径管理提质扩面,努力降低平均住院日。
  19.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深入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医疗风险互助金制度试点。切实加强医患沟通,积极配合市医调中心做好纠纷调处工作。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构建良好执业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五、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20.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市中医院要巩固三甲中医院创建成果,县(区)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市、县(区)中医院以中医重点专科、学科和诊疗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中医临床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建设标准规范综合医院中医科室、设备、人才和业务管理。继续推行多专业综合诊疗服务模式。年内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9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1.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参与省首届国医名师评选,做好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省中医药领军人才、省农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国家和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等人才培养专项,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完成80名中医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任务。
  22.探索中医药健康服务创新。加快推进健康养生业,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展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试点,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好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加强重大科技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继续做好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研究。

  六、加快卫生信息化进程
  23.加强健康信息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市级区域平台二期工程,逐步实现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交互共享、互联互通,并与省平台对接,充分发挥信息平台在医疗、公共卫生服务、卫生决策与管理等领域的服务支撑作用。
  24.加快居民健康卡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全面推进居民健康卡的普及运用,逐步扩大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范围。推动健康相关信息“三网融合”应用,开展区域检验检查、影像诊断及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业务,促进服务资源纵向流动和基层服务能力提升。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标准,结合地方实际,按照开放、兼容原则,积极促进居民健康卡与其他各类公共服务IC卡“多卡合一”,方便群众。
  25.完善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市、县(区)、镇(乡)、村医疗卫生业务信息系统,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药品管理、医疗保障和综合监管等业务信息系统,以及卫生计生各类服务资源、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卫生资源数据库建设。

  七、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及科教研建设
  26. 启动“上天”工程招引高端人才。瞄准北京、上海等医学高地,加大院士及全国副主委以上的医学专家引进力度。结合医院实际,采取技术咨询、项目合作和课题互助等方式,大力推行适宜性人才引进,由“引才”向“引才与引智并举”转化。2015年,引进硕士(副主任医师)以上高层次医学人才60名。
  27. 实施 “入地”工程固基层网底。力争用5年时间,培养、招录5000名合格的基层卫生人才和全科医师。由县(区)委、政府按要求组织培训,纳入编制管理,同工同酬,市级负责指标分解、考核验收。建立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所有新进入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岗位工作的新录用医师必须到国家级或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
  28.继续实施人才“海外淬火”工程。继续选派100名以上专家、医学骨干赴海(境)外进修学习。充分利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加强医学人才的培养。
  29.全面推进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继续实施市级重点专科“一年一滚动”管理,推进省级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三级医院要制定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规划,列出1-2个有基础、有潜力的专科(学科)进行重点培育,努力冲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完善医教研激励制度,继续实施“淮医龙虎榜”,定期在《淮安日报》等媒体上公开淮医金银牌奖、淮医新星获得者科研成果。
  30.加强医学教育和医学科技管理。进一步提高三级医院带教工作水平,健全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扩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双向接轨试点工作范围。积极申报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争取省以上科研立项项目。

  八、强化依法行政和综合监督
  31.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集中进驻工作,完善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对审批事项的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卫生计生执法行为。
  32.加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监管。依法规范医疗卫生、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机构、技术、人员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医疗质量与医疗技术管理,规范机构评价工作。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监管,完善外资办医政策。完善卫生计生监督体制,强化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执法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3.抓好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及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等监督检查和生活饮用水、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九、持续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34.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市出生政策符合率保持在9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2以下。确保顺利通过“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终期考核。积极开展省级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区)创建工作,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三线考核”和“一票否决”制度,实行乡镇分类分级考核和滚动排名。
  35.推进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健家、富家、惠家、暖家”行动。落实好2015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将0-14周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标准由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60元。开展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居家养老照护项目试点工作,组织幸福家庭示范户评比活动。全面兑现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建立城镇企业持证退休职工和持证城镇无业人员年老时一次性奖励长效机制。
  36.巩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配齐配强村级计生专干,健全计划生育基层协会组织。指导各地落实好“单独两孩”生育新政。严格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管理,深入推进诚信计生活动和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37.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加强统筹管理和区域协作,健全双向考核机制,完善定点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水平。继续开展留守儿童健康促进工程省级试点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
  38.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出台《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开展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五项重点权力”行使情况的专项督查。加强党性党纪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市卫生计生委查办案件工作协作办法》,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39.推进行风软环境建设。围绕占位、进位、争先目标,推进行风和软环境效能建设。深入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工作
  40.做好卫生计生机构改革工作。科学制定卫生计生部门“三定”方案,推进职能转变,整合服务资源,缩短磨合期,加快融合发展,努力发挥“1+1>2”效应。
  41.做好国家卫生城市迎检复审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卫生计生各单位各司其职,履职尽责,形成合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42.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访。加强重大活动和重点敏感时期信访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信访稳定“一岗双责”和责任追究制,建立信访稳定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四个第一”维稳责任要求。
  43.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突出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健康促进三项重点宣传,抓好淮医品牌建设、“中国淮医惠民大行动”及“婚育新风进万家”、健康文化和人口文化建设工作载体,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舆情监测能力建设,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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