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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大假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0-08

发文字号

乌教发[2009]19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乌鲁木齐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0-08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国庆大假后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乌教发[2009]190号

2009年10月8日

各区(县)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各民办学校:

  秋冬季是各类传染病高发季节,同时存在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的风险。从市第70中学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后,截止到10月8日下午17:00时,我市学校又新增21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人群分布在沙区第26小学、第89中学,新市区第51中学、第72中学,水区第19中学、第8小学,天山区第2小学、第1中学、第8中学等。国庆节复课后是学校、托幼机构等人群密集单位最易发生甲型H1N1流感聚集性暴发疫情的时期,也是防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校(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清醒认识当前防控形式的重要性和急迫性。
  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全球持续快速蔓延,我国疫情呈现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卫生部已把可防、可控、可治的甲型H1N1流感作为流感大家族的新成员,纳入传染病乙类管理中,但由于其传播速度较快,散在病例无法避免,按照卫生部要求,当前防控目标是重点严控暴发性疫情,尤其是严控学校暴发性疫情的出现,严控向重点人群传播,避免重症和死亡病例出现。国庆大假期间,人员相互流动,使开课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难度加大,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清醒认识校园内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峻形势,防止思想松懈和工作倦怠,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一把手”负总责,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防控工作责任制,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完善学校内部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层层落实职责,确保防控责任到位、防控工作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切实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

  二、科学应对,认真落实前一阶段各项防控措施
  在卫生部和教育部防控新规定未下发之前,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教发[2009]169号)、《关于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秋季甲型H1N1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乌教发[2009]170号)和《转发关于印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实行)的通知》(乌教发[2009]1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国庆前印发的《关于乌鲁木齐市教育系统做好国庆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各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在10月9日开课后,继续坚持做好晨检工作,全体师生只有在体温检测确认为正常后方可进入班级。凡有流感样症状或发热体温≥37.5℃的师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督促其及时就诊,实施居家留观7天或隔离治疗。有疫情或有住校生的学校,要认真做好午检,随时监测师生体温变化。各校要严格执行师生因病缺课、缺勤的追踪登记制度。
  (二)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筛查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节假日期间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教职工及学生的健康状况,询问有无发热等流感样症状。
  (三)各学校要坚持落实开窗通风和消毒制度。每天下午放学后,由专人负责对学校所有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重点公共场所的桌椅、门、地面、楼梯扶手进行彻底消毒。有疫情的学校要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规定的消毒规范要求进行消毒。
  (四)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测体温)。加强寄宿学生的管理,当学校出现疫情时,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五)学校尽量避免举行室内大型集体活动,要合理安排学生课间、课外生活,鼓励学生多到户外进行身体锻炼,注意均衡饮食,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提高免疫能力。
  (六)开课后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要积极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对校园环境的整治力度,保持学校教学和生活场所空气流通、卫生清洁。

  三、加强宣传,提高广大师生防病意识和防护能力
  健康知识培训与宣传等是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的有效措施。各校要切实把预防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要充分利用早间晨会、讲座、队会、黑板报、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秋冬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强化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通过向家长宣传相关预防知识,争取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各学校要坚持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学校疫情报告程序。10月9日开课后学校要继续做好“日报告”和“零报告”工作,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确保信息畅通,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市教育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办。开课后,市教育局将会同卫生疾控部门组织专门人员到学校检查指导学校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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