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乌教发[2009]213号
2009年11月19日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市卫生局将中小学生、教职工为第二批接种对象,由于卫生厅划拨我市的甲流疫苗数量只占目标受种的50%,需分批次完成接种工作。按照甲流疫情流行轻重原则进行接种,即区域、学校轻者优先,市卫生局印发了《第二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见附件1),为配合卫生部门顺利完成甲流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疫苗接种准备工作
(一)市教育局甲流防控办按照卫生部门优先接种的原则,已将我市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师生人数统计上报市卫生部门。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要与辖区卫生部门做好对接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辖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实施接种。
(二) 各学校要配合辖区卫生部门将《知情同意书》于11月20日之前发放到寄宿制学生手中,确保11月23日准时回收,校医、驻校医务人员要对师生进行摸底调查与禁忌症预筛查。
(三)疫苗接种要坚持自愿原则,任何人无权代替学生家长签字,不允许有强迫学生家长签字接种的做法。
二、具体要求
(一)学校配合辖区卫生部门在学校设立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设置要求及应具备的条件见附件2。
(二)现场接种时学校德育处、年级组和班主任要维持好现场秩序;校医和驻校医务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现场接种工作人员做好师生疫苗的接种工作。
(三)学生接种后在班级留观30分钟,班主任负责驻班观察,副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给予配合。留观中如发现受种学生出现异常反应要立即报告楼层巡检医生。
(四)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和区(县)教育局将组成巡导检查组,检查各学校甲流疫苗接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接种后报告
各学校要将甲流疫苗接种情况及受种人数进行统计,并于第二天上报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甲流防空办公室,所有数据要求准确无误。
附件1: 第二批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安排,科学、规范开展全市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减缓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降低甲型H1N1流感发病率和病死率,降低流感大流行的危害,我市已对维护安全稳定的地方公安干警和派驻社区维稳工作队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及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的外交、海关、交通等窗口岗位服务人员完成了接种。按照要求,中小学生、教职工为第二批疫苗接种对象,由于卫生厅划拨我市的甲流疫苗数量只占目标受种者的50%,需要分批次完成该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基于甲流疫情流行因素、受种人群的社会影响等因素,根据甲流疫情流行轻重,区域、学校轻者优先接种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接种对象及数量
全市中小学学生、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总计43万人。接种顺序及具体学校另行通知。
二、不纳入甲流疫苗接种的目标人群
(一)甲流疫苗接种禁忌症者
1、对鸡蛋或疫苗中任何其他成分(包括辅料、甲醛、裂解液等),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感冒和发热者;
3、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
4、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青霉素过敏者;
6、其他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人员。
7、疫苗说明书列举的其它禁忌要求。
(二)其他人员
1、确诊甲流病例、甲流暴发点的临床诊断病例不作为接种对象;
2、疑似病例排除甲流感染后可接种甲流疫苗;
三、接种时间
根据自治区划拨疫苗到位时间安排,暂定于疫苗到位的第3天统一开始接种,第1天市疾控中心向各区(县)疾控中心提供疫苗,第2天各区(县)疾控中心向各接种单位提供疫苗。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工作。
四、疫苗接种前组织
(一)市卫生局成立市级专家治疗组,各区(县)卫生局成立本辖区专家治疗组,对疫苗接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疫苗反应给予积极治疗。
(二)各区(县)卫生局与教育部门对接,做好接种学校、接种数量、接种时间的安排以及接种组织工作的落实。
(三)各区(县)卫生局应紧急印制知情同意书,与教育部门联系,确保在11月20日前将知情同意书发至寄宿制学校学生手中。
(四)知情同意与禁忌症预筛查
目标学校应在集体接种疫苗前,向家长发放甲流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并预筛查禁忌症人员及甲流实验室确诊、暴发点临床诊断病例及疑似病例。
接种前3天,目标学校必须收齐所有受种人员的知情同意书,18岁以下儿童必须有家长(监护人)签字。并在接种日当天逐班依次将知情同意书交现场禁忌症评估人员,未签字视作不同意接种,文盲家长需要按手印。
(五)接种学校日程安排
市中小学保健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优先接种原则,确定接种疫苗的学校及顺序,将学校名单及各类目标接种人员数量(已排除禁忌症及病例)、联系人一览表报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通知各区(县)疾控中心安排学校接种日程,组织人员接种。各区(县)疾控中心可根据区域内中小学甲流疫情流行情况,调整接种学校(年级、班级),调整结果及依据要及时告知教育部门。
各区(县)疾控中心必须将接种日程表以书面形式告知目标学校。市疾控中心以市中小学保健所统计数据发放甲流疫苗。
(六)临时接种点设置。临时接种点设置要求见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基于学生接种数量大、预防接种单位候诊区域有限、院感等因素的考虑,以集体为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建议学校多设立几个临时接种点,防止人员过于集中或交叉而引起甲流聚集性暴发。临时接种点使用前后均需要使用紫外线严格消毒。
(七)接种现场人员安排。现场组织人员由学校指派专人承担,班主任必须参与组织、留观、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工作。各区(县)卫生局组织、抽调医护人员承担禁忌症筛查、知情同意及预防接种工作。如接种量大,有预防接种资质的人员不足以满足工作需求,各区(县)卫生局可增加疫苗接种人员,必须抽调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事前专题培训,不得抽调实习(见习)的医护人员。
(八)社会动员与宣传
市卫生局安排媒体介绍本次疫苗接种对象、优先接种原则及依据、接种注意事项等。
学校可选择家长会宣传接种疫苗的意义、时间安排等内容。
五、疫苗接种、留观及应急处置
(一)免疫程序
本批次接种疫苗为甲型H1N1流感裂解灭活疫苗,儿童与成人免疫程序相同。
1、接种剂量:15μg/0.5ml,1剂次
2、接种部位:左上肢外侧三角肌。
3、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二)班级留观
接种后学生应在班级留观30分钟,班主任负责驻班观察,每个楼层设巡检医生。
(三)急救处置
所有临时接种点必须配备肾上腺素等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吸氧设施,巡检医生应具备一定的急救经验。如果受种者出现较严重的反应,立即通知120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救治受种者。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
学生在接种疫苗后出现的过敏反应、发热、接种部位红肿(硬结)≥2.5cm、热性惊厥等由学校统一报所在地的区(县)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协调组织调查。
七、疫苗叫停
在同一接种点连续出现2例以上较严重的过敏反应,需要暂停疫苗接种,由自治区、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业务人员调查研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接种疫苗。
八、现场接种督导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组成巡导组检查各单位甲流疫苗组织接种工作,并及时协调解决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九、接种进程统计报告
自集中接种之日开始,各接种单位每晚6点前(北京时间)向辖区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当日接种数,接种个案数据于接种后48小时内由接种单位通过客户端上传国家服务平台。各区(县)疾控中心于次日11点前向市疾控中心报汇总数据。
附件2: 关于第二批甲流疫苗接种的规范性要求
一、 受种者准备
包括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知情同意、合格受种者预筛查与日程安排。
1、受种单位相关人员培训
区县疾控中心组织目标受种单位校医(驻校医务人员)或相关责任人培训,内容包括:接种对象、禁忌症判断、病例筛查、临时接种点设置要求、现场工作程序。
2、知情同意
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由区县疾控中心负责印刷,并提交辖区内所有目标学校。学校负责组织目标人群的摸底调查与禁忌症预筛查。学校向所有目标人群下发甲流疫苗知情同意书,校医或驻校工作的业务人员、市(区)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负责解答禁忌症相关疑问。
接种当日受种者出现发热等相对禁忌症时,不安排补种。
3、合格受种者预筛查
包括剔除不愿意接种者、禁忌症人群及病例人群。
班主任应在接种前3天将目标学生知情同意书全部收齐(教职工知情同意书可统一归口给校医或驻校医务人员),班主任(校医/驻校医务人员)分别负责登记符合接种条件的学生及老师(排除不愿意接种、禁忌症及病例)的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母亲姓名(18岁及以下必填)、联系电话,并协助接种人员准备受种者个人信息电子版。如果受种者及其家长(监护人)既往未被告知甲型H1N1流感感染情况,则视作未感染,如无其它禁忌症,可以接种,确诊病例除外。
接种前3天,目标学校必须收齐所有受种人员的知情同意书(18岁以下儿童必须有家长(监护人)签字)、预防接种证(如有)。并在接种日当天逐班依次将知情同意书及“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交现场禁忌症评估人员,未签字视作不同意接种,文盲家长需要按手印。
4、接种日程安排。19日前,市中小学保健所将受种单位及预期接种人数一览表于报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分配各区县安排接种日程。各区县疾控中心必须将接种日程以书面形式通知受种学校及120,并抄送相关单位。学校应根据接种日程安排调整学生课程,并事先制定年级班级接种顺序表,保证接种时随叫随到。
5、集中接种时间。集中接种时间为7天,参与第二批甲流疫苗接种任务的所有预防接种单位暂停常规疫苗接种。接种首日不宜设置较多的接种单位,先选择规模小的学校。在实施过程中可随时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调整人员、工作方法,以保证顺利实施甲流疫苗接种工作。
二、接种现场准备
1、接种现场形式
鉴于接种规模大、接种时间短、预防接种单位空间、条件有限等原因,本批次疫苗接种以学校为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各区县可根据托幼机构分布及教职工受种人员数量设置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或临时接种点。采取预防接种单位接种方式,应防止受种者出现院内交叉感染。
2、临时接种点数量设置要求
临时接种点设置原则是就近接种,避免可能出现的交叉感染。如果学校有若干个教学楼,应在每个教学楼分别设置临时接种点。如果学校规模较大,每10个班(约600人)或2个楼层设置1个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应尽量选择双门房间,保证受种者进出单向流动,不宜选用套间。临时接种点应由校医(驻校医务人员)评估、设置,并完成消毒准备工作。
3、临时接种点应具备的条件
①接种点应设在学校医务室或办公室,分开侯诊室、接种室,并有明显标志;②接种点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③接种点内要准备好工作台以及接待受种人员用的座凳等物品;④接种现场要有保证疫苗温度要求的冰箱或冷藏包等设备;⑤临时接种点使用前后按照规范使用紫外线消毒。
4、临时抢救室
临时抢救室不宜设在接种现场,以免影响其他受种者的情绪,引发群体性恐慌、癔病。可设在离教室比较近的教师办公室。
三、疫苗冷链准备
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保证2-8℃下储存、运输、使用甲型H1N1流感疫苗,并做好温度监测记录工作。
近期内各单位勿大量补充一、二类疫苗,保证足够的冷链容量储存甲型H1N1流感疫苗。
疫苗出入库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保证帐苗相符。各级疾控中心根据接种进度,逐步发放甲流疫苗。疫苗发放数量依据为各区县接种日程预期接种数及实际消耗数。
四、现场接种
1、现场工作人员及职责
每个临时接种点的现场工作人员分配:1-2名现场组织员、2名现场记录员、3名接种人员负责疫苗接种、1-2名接种后反应巡查医生,如果组织到位,每个临时接种点每天任务量不少于500人。
现场工作人员职责:①现场组织员由校医、班主任负责现场组织工作,负责受种者通知、接种现场组织、秩序维持;②现场记录员由乡专干和地段或单位医院防保科医生担任,负责健康评价、知情同意书审核、接种反应应急处置及接种记录,记录文件包括《甲型H1N1流感疫苗集体单位预防接种登记表》和预防接种证(儿童或有接种证的青少年)③现场接种员由乡镇级以上持有预防接种上岗证的执行医师、助理医师、执业护士、助理护士担任。并于接种前再次核对受种者姓名、禁忌症情况,然后进行接种。如持证资质人员不足以满足需求,各区县卫生局可抽调具有2年以上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经专项培训后,可上岗接种。④巡检医生负责受种者接种后反应巡查,必须具有一定救治经验,随身携带肾上腺素、注射器等急救物品,第一时间内对出现较严重接种反应的受种者实施应急救治。
2、药品、器械、疫苗等物资准备
所有临时接种点必须配备肾上腺素等必备的急救药品及吸氧设施。接种前,必须准备好消毒、体检、安全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药械等物资。
甲型H1N1流感疫苗必须在2~8℃下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冷冻后的疫苗不能使用。在运送和储存疫苗时,冷藏箱(包)内应放置冻制好的冰排,并用纱布或报纸将疫苗四周与冰排隔开,以防止疫苗冻结。
3、受种者心理评价
接种疫苗前,如果受种者出现紧张或恐惧心理,则暂停该受种者接种疫苗,若班级其他同学情绪受到影响,则暂停该班级接种,以避免出现群体性癔病。
4、接种流程
由学校校医按照接种顺序表逐年级逐班依次安排接种,班级内再分组候诊、接种,候诊室一次不宜超过30人,接种室面积可相对较小,每次只允许一名受种者进出,不允许参观式接种。
班主任按照接种名单顺序将知情同意书交现场记录员,并组织学生依顺序接受健康评估及知情同意书审核,符合接种条件者方可进入接种室接种疫苗。受种者接种疫苗后直接回班级留观。
5、班级留观、现场急救及转院
接种后学生应在班级留观30分钟,班主任(副班主任或年级代课老师)负责驻班观察,每1-2个楼层设巡检医生1人(可根据学校规模增加人数)。
如果受种者出现较严重的反应,需要转院治疗者,现场人员立即通知120在规定时间内抵达现场救治受种者。
成立市、区两级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救治小组,救治成员应包括急诊、呼吸、心内及心理干预等方面的临床专业人员,分别由市卫生局、区县卫生局协调组织。
依照就近治疗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协调相关单位成立预防接种后异常反应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天山区设在自治区人民医院、沙区设在军区总医院、新市区设在新医大一附院、水区设在新医大二附院,其它区可根据地域及医疗条件选择合适的定点医院。
6、安全注射与生物制品处置
6.1、使用安全的注射器材,在受种者接种前方可拆开注射器包装及装填药液,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2、实施接种者安全措施。操作过程中避免刺伤,接种后不得回套针头,废弃针头投入立弃盒。
6.3剩余疫苗处置。①废弃已开启安瓿的疫苗,并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原则统一作销毁处理;②冷藏包内未开启的疫苗要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下次接种时优先使用;③向原疫苗分发单位报告剩余疫苗数量并说明理由。
6.4正确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保障环境安全。立弃盒等按照生物垃圾转运,由预防接种单位带回集中消毒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四、数据报告与统计
疫苗接种实行日报制度。自集中接种首日起,各预防接种单位下午18点(北京时间)向各区县疾控中心电话报告当日实际接种人数及现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并于接种后48小时内上传受种者接种信息(先删除未接种者信息)。
各区县疾控中心于次日11点(北京时间)向市疾控中心报接种汇总数。市疾控中心于12点前报自治区疾控中心及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