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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2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乌鲁木齐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23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正文内容


关于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2009年11月23日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二批、第三批甲流疫苗接种方案,我市中小学生作为目标人群,已于本周开始陆续分期分批进行甲流疫苗接种。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总指挥部对各学校甲流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督查的要求,确保本次接种工作顺利、安全、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成立甲流疫苗接种领导小组。成员由一名校级领导、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宿管老师、校医和驻校医生及其他后勤保障人员组成。

  二、各学校要制定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安排,明确任务和职责。校级领导总体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的协调、组织与领导,其他人员具体配合;德育处、年级组、班主任、宿管老师负责学生的组织、管理和留观;校医和驻校医生负责接种场地的准备工作,安排好各年级、班级接种的顺序,配合接种人员开展工作;其他人员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

  三、明确学校接种工作流程
  (一)学校甲流疫苗接种领导小组与辖区卫生部门对接,配合做好接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知情同意。以班级为单位向学生发放卫生部门印制的《知情同意书》,收回后班主任按照家长填写意愿认真审核。校医根据各班级上报情况,建立学校疫苗接种管理档案。
  (三)设立临时接种点。接种现场的设立与管理见乌教发[2009]213号文件附件。接种点分为接种室和等待室,学校要提前做好环境布置,要有醒目标志。各区(县)教育局和卫生部门要对接种场地进行预检。
  (四)现场接种。卫生部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接种,校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五)班级留观30分钟。尤其是中午和下午放学前最后接种的班级要严格落实留观要求。
  (六)接种后报告。各学校要在接种当日18时前向辖区教育局上报接种后师生情况。各区(县)教育局统计汇总辖区内所有接种学校师生情况后,于次日15时前向市教育局甲流防控办上报。上报内容包括当日实际接种教职工、学生总人数、班级接种疫苗人数、需补接种疫苗人数(接种当天因感冒发烧未接种者)、不能接种疫苗人数、寄宿生接种情况(接种人数、备注全部接种或部分接种、未接种原因)及现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

  各学校将甲流疫苗接种工作安排上报辖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甲流防控办。将接种工作流程图(学校自制)张贴于学校公示栏及接种点。要严格按照甲流疫苗接种程序开展工作,严格过程管理,注重细节,避免出现接种过程中学生受凉感冒。接种前告知学生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和现象,克服接种过程中的不良情绪反映,努力营造良好的接种环境。

  各区(县)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学校甲流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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