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037
2023 年 0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明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注意并仔细阅读。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4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42
第十节 财务报告......4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文本及公告的原稿;
3、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 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4、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业务部。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何氏眼科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卫健委 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23 年上半年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股东大会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各种原因引起的晶状体代谢紊乱,导致晶体蛋白质变
白内障 指 性而发生混浊,表现为视物模糊,视力减退,严重者
可出现失明。
当眼调节放松状态时,外界的平行光线经眼的屈光系
屈光不正 指 统后,不能在视网膜黄斑中心凹聚焦,将不能形成清
晰的物像,包括远视、近视及散光。
视网膜病 指 发生在视网膜上的眼部疾病。
一组以特征性视乳头萎缩和视野缺损为共同特征的疾
病,病理性眼压增高、视神经供血不足是其发病的原
青光眼 指 发危险因素。临床上根据病因、房角、眼压描记等情
况将青光眼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和先天性三大类,其
中原发性青光眼根据眼压升高时前房角的状态,分为
闭角型青光眼和开角型青光眼。
铁西何氏 指 沈阳铁西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沈阳何氏全资子
公司
沈河门诊 指 沈阳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沈河眼科门诊部,为沈阳
何氏分公司
大连何氏 指 大连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葫芦岛何氏 指 葫芦岛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何氏视光 指 沈阳何氏眼视光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何氏 指 北京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重庆何氏 指 重庆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门诊 指 上海何氏眼科门诊部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溪何氏 指 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普兰店何氏 指 大连普兰店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大连何氏全资
子公司
海南何氏 指 海南博鳌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医健科技 指 沈阳医健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共好科技 指 沈阳共好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
共福科技 指 沈阳共福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
共兴科技 指 沈阳共兴科技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股
东
信中利 指 北京信中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美信投资 指 北京信中利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
股东
新松机器人 指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东软控股 指 大连东软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先进制造 指 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共青城鹏信 指 共青城鹏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
股东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中
央企扶贫基金 指 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
股东
华大基因 指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何氏眼科 股票代码 30110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辽宁何氏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何氏眼科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Liaoning He Eye Hospital Group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HESH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何伟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周晋峰 孙琦
联系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 118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 层 号甲泰和国际大厦 15 层
电话 024-23882921 024-23882921
传真 024-23882921 024-23882921
电子信箱 zhoujinfeng@hsyk.com.cn sunqi@hsyk.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20,995,594.44 468,114,862.49 468,114,862.49 3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78,347,857.61 41,812,019.81 41,812,019.81 87.38%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74,360,395.21 39,553,335.53 39,553,335.53 88.00%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111,264,837.73 88,495,866.42 88,495,866.42 25.73%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58 0.2928 0.2928 69.33%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958 0.2928 0.2928 69.3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3.58% 2.53% 2.53% 1.05%
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557,763,813.68 2,605,409,436.46 2,635,649,594.58 -2.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094,386,227.58 2,174,236,402.39 2,174,059,893.06 -3.66%
的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
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
行。
(二)具体内容及会计处理
1.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如承
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解释 16 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 1 月 1 日的
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会计处理
基于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何氏眼科公司追溯调整了 2023 年 1 月 1 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0,240,158.12 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416,667.45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76,509.33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176,509.33 元。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何氏眼科公司母公司无影响。
三、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何氏眼科公司 2023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累计影响情况为: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2023 年 1 月 1 日
2023 年 1 月 1 日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资产负债表项目:
递延所得税资产 7,337,379.92 37,577,538.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416,667.45
未分配利润 288,079,496.30 287,902,986.9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174,236,402.39 2,174,059,893.06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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