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 天圣 公告编号:2021-066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06,834,882.76 -63.21% 601,836,443.54 -3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356,755.05 46.16% -67,836,504.10 43.14%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31,461,157.56 38.55% -85,983,285.75 30.6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 -35,213,819.19 -126.40%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60 46.16% -0.2133 43.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60 46.16% -0.2133 43.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1.20% 0.67% -2.94% 1.33%
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088,305,645.94 3,645,939,804.44 -15.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272,556,892.77 2,340,360,125.72 -2.90%
的所有者权益(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说明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主要是子公司天圣重庆
的冲销部分) 1,730,927.60 8,773,532.02 出售闲置的房产产生的
收益。
主要是历年收到的政府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补助在本年分期计入的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 2,705,087.91 11,948,967.44 收入部分及本年收到的
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小儿肺咳和延参健胃的
新产品成本补贴等。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41,533.33 476,866.6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78,000.00 -384,000.00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
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48.34 -64,047.85
减:所得税影响额 497,682.99 2,486,845.0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3,185.00 117,691.61
合计 4,104,402.51 18,146,781.6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
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减少40.43%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出售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圣医药”)导致合并范围的减少,以及本期募集项目的投入减少了货币资金。
2、应收票据增加203.49%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还有部分没有及时背书出去所致。
3、应收账款减少69.20%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导致合并范围的减少所致。
4、其他应收款增加461.58%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原应收长圣医药的股利不再合并抵销所致。
5、存货减少59.97%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导致合并范围的减少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减少41.69%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末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的减少所致。
7、长期股权投资增加2689.12%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的部分股权后,剩余部分股权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8、商誉减少31.53%和长期待摊费用减少44.72%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因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导致合并范围的减少所致。
9、短期借款减少66.61%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了部分短期借款,再贷时改变为两年期借款及出售子公司长圣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0、应付票据减少41.71%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1、应付账款减少77.60%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2、预收款项减少98.30%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到的本年租金在本年确认了收入以及出售子公司长圣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3、其他应付款减少41.67%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4、长期借款增加71.47%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原短期借款到期偿还后再贷为两年期借款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减少85.61%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
16、营业收入减少33.14%和营业成本减少42.97%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合并范围减少所致。减少比例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公司外购品种的销售占比减少所致。
17、财务费用减少87.81%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原董事长刘群的资金占用费1500余万元所致。
18、投资收益增加13597.49%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产生部分收益所致。
1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62.57%的主要原因是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较上期小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减少36.23%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重庆医药国中医药有限公司上年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本年没有发生变化,从而本年整体计提减值准备较少所致。
21、资产处置收益增加2036.27%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处置闲置资产收益所致。
22、营业外收入增加228.01%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潼南的项目停建后收到的前期建设投入补偿所致。
23、营业外支出减少56.53%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报损的资产减少所致。
2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26.40%的主要原因是出售子公司长圣医药后合并范围减少,以及上年收回的应收账款较多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36.14%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6,83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0
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刘群 境内自然人 32.89% 104,590,532 102,961,732 质押 35,000,000
重庆渝垫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 国有法人 4.34% 13,792,255
责任公司
金照生 境内自然人 2.51% 7,987,959
夏重阳 境内自然人 1.55% 4,920,000
周凤英 境内自然人 1.04% 3,310,750
李红交 境内自然人 0.81% 2,563,920
叶冠军 境内自然人 0.79% 2,509,550
刘维 境内自然人 0.77% 2,442,639
陆飞 境内自然人 0.63% 2,000,000
陈晓东 境内自然人 0.47% 1,508,851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 13,792,255 人民币普通股 13,792,255
任公司
金照生 7,987,959 人民币普通股 7,987,959
夏重阳 4,9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20,000
周凤英 3,310,750 人民币普通股 3,310,750
李红交 2,563,920 人民币普通股 2,563,920
叶冠军 2,509,550 人民币普通股 2,509,550
刘维 2,442,639 人民币普通股 2,442,639
陆飞 2,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0
刘群 1,628,800 人民币普通股 1,628,800
陈晓东 1,508,851 人民币普通股 1,508,8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刘群与第八大股东刘维为兄弟关系。其他股东,公司
的说明 未知其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无
情况说明(如有)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大诉讼事项
公司因涉嫌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单位天圣制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三百八十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5月28日、2019年12月6日、2020年3月23日、2020年3月27日、2021年1月5日、2021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公司及相关人员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关于收到变更起诉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关于公司提交<上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收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处于二审上诉阶段,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本次判决尚未
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其他风险警示及控股股东偿还资金事项
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0),控股股东刘群、原总经理李洪涉嫌职务侵占罪及挪用资金罪,由于刘群和李洪的部分涉案财物已扣押、冻结、查封,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将占用公司的资金归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第13.3.2条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2019)渝01刑初68号】。根据《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侵占的人民币9,182.4926万元,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435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被告人王海燕对其中人民币
6,145.3976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责令被告人刘群退赔公司被挪用的人民币3,325万元(其中360万元已归还),被告人李洪对其中人民币260万元承担共同赔偿责任(其中160万元已归还)。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尽快解决对公司侵占和挪用资金的问题,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切实利益,经各方协商,刘群以现金和非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公司偿还其所侵占和挪用的剩余未归还资金共计12,147.4926万元。截至2021年4月8日,刘群占用资金本金及其利息已全部偿还完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31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30日、2021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暨拟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暨债务重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2)、《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5)、《关于重庆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0-067)、《关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进展暨占用资金利息归还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向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重庆医药集团长圣医药有限公司51%的股权已于2021年4月29日完成过户。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披露的《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文件,以及公司于2021年5月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实施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文件。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74,048,103.51 291,733,774.0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6,346,276.58 2,091,108.44
应收账款 178,039,211.09 578,076,734.02
应收款项融资 1,086,289.20
预付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