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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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张益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建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苏美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增减变动(%)
资产总额(元) 1,581,160,491.05 1,578,630,213.65 0.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1,486,708,869.27 1,494,266,505.77 -0.51%
总股本(股) 220,634,400.00 110,317,200.00 1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6.74 13.55 -50.26%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 122,424,024.92 116,171,336.35 5.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4,505,803.50 13,391,561.33 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0,504,958.48 -12,718,306.04 -497.1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23 -0.12 -298.5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8 -12.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08 -12.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97% 3.66% -2.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0.86% 3.53% -2.67%
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1.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893,852.99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34.00
所得税影响额 -310,208.47
合计 1,584,19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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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8,641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王玉胜 8,362,710 人民币普通股
尚书媛 8,134,425 人民币普通股
王斌 7,196,396 人民币普通股
刘建明 2,032,775 人民币普通股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 6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国君 374,618 人民币普通股
薛晓民 328,801 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_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 36.41%,系票据承兑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 6.28 倍,系购买土地预付土地款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增加 37.50%,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 41.26%,系新建工程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增加 31.36%,系工资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 3.75 倍,系预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所致;
7、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增加 100.00%,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分配 2011 年度分红所致;
8、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 44.11%,系支付销售费用及工程、设备款所致;
9、其他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增加 28.32%,系本年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利润表
1、营业成本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51.39%,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2、财务费用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12.15 倍,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同比上期减少 88.86%,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1.21 倍,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现金流量表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89.31%,系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4.04 倍,系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89.78%,系原材料价格上涨所致;
4、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同比上期增加 29.07%,系工资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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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无
诺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无 无 无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张益胜承
诺:自发行人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公开发行前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
份。承诺期限届满后,
公司在首次公开
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
发行前全体股
和转让。本公司其他股
东、公司实际控
发行时所作承诺 东王玉胜、尚书媛、刘 上述承诺事项得到严格执行。
制人及担任公司
建明、王斌、李国君、
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薛晓民、尹笠佥、曲波、
李方荣、李铁军、李玉
凤、杨力、张祖英、白
志强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已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
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
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
上市流通和转让。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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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张益胜、薛
晓民、李铁军、杨力、
白志强、李国君、张祖
英、尹笠佥、曲波、李
方荣、刘建明承诺:在
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的
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益胜、持有 5%以上股份
的股东王玉胜、尚书媛、
刘建明、王斌上市前均
签署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承诺内容:本人
没有经营与发行人相同
或同类的业务。本人将
不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
式自营与发行人相同或
相似的经营业务,不自
营任何对发行人经营及
拟经营业务构成直接竞
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上
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
也不会以任何方式投资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构成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
务,从而确保避免对发
行人的生产经营构成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
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在使用超募资金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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