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报告内容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5年10月28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吴相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戴奉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丽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5,789,854,995.26 5,087,911,365.80 13.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842,970,213.07 4,554,101,830.59 6.34%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751,561,209.45 10.49% 2,457,017,051.08 1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8,002,716.55 21.03% 330,778,006.62 1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05,232,831.82 20.44% 332,141,575.33 16.73%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139,411,021.97 -49.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0 -37.50% 0.29 -44.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0 -37.50% 0.29 -44.2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 4.67% 7.01% 6.3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1,573.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3,145,170.35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228,056.65
减:所得税影响额 -880,890.95
合计 -1,363,568.7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000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人 33.37% 376,276,398 质押 206,120,000
有限公司
吴相君 境内自然人 21.96% 247,642,528 185,731,896 质押 30,045,000
田书彦 境内自然人 6.03% 67,998,054 质押 5,200,000
吴瑞 境内自然人 2.48% 27,925,720 20,944,290
吴以红 境内自然人 0.85% 9,620,000
贾子乾 境内自然人 0.70% 7,860,000 质押 1,344,538
张冰飞 境内自然人 0.59% 6,630,200
郭双庚 境内自然人 0.55% 6,186,426 6,124,820
吴希珍 境内自然人 0.46% 5,190,718 质押 2,590,718
吴以池 境内自然人 0.40% 4,551,880 质押 3,400,00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376,276,398人民币普通股 376,276,398
田书彦 67,998,054人民币普通股 67,998,054
吴相君 61,910,632人民币普通股 61,910,632
吴以红 9,620,000人民币普通股 9,620,000
贾子乾 7,860,000人民币普通股 7,860,000
吴瑞 6,981,430人民币普通股 6,981,430
张冰飞 6,630,200人民币普通股 6,630,200
吴希珍 5,190,718人民币普通股 5,190,718
吴以池 4,551,880人民币普通股 4,551,880
吴相锋 4,180,400人民币普通股 4,180,400
公司前10名股东中,吴相君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以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岭之子,吴瑞为吴以岭之女,吴以池为吴以岭之哥,吴以红为吴以岭之弟,吴希珍为
明
吴以岭之姐,吴相锋为吴以岭之侄。吴以岭、吴相君、吴瑞、吴以池、吴以红、吴希
珍、吴相锋为一致行动人。贾子乾为田书彦之子。除此之外,公司前10名股东中其
他个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应收账款 666,762,860.52 239,620,069.61 178.26%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 272,157,159.66 150,673,572.90 80.63%报告期内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随着募集资金余额降低,定期存储资
应收利息 60,177.70 1,541,916.70 -96.10%
金减少,应收利息减少
其他应收款 150,842,748.15 101,808,843.06 48.16%报告期内未结算的往来款同比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 27,236,972.50 418,101,570.67 -93.49%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 2,694,461.00 100.00%主要是本公司的子公司权益性投资所致
在建工程 959,061,858.76 541,676,497.74 77.05%主要是报告期内各项未完工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工程物资 927,655.07 3,583,083.27 -74.11%工程物资已按工程进度投入在建工程
开发支出 74,623,232.14 45,584,776.16 63.70%主要是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投入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 25,573,547.76 40,634,677.29 -37.06%主要是待摊项目按摊销期间逐步列入损益所致
短期借款 110,000,000.00 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流动资金借款所致
应付票据 40,000,000.00 100.0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末应付供应商材料采购款较报告
应付账款 462,343,820.31 247,075,661.89 87.13%
期初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62,664,429.54 24,051,894.00 160.54%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及应交所得税金额增加
应付股利 1,807,819.74 1,148,620.00 57.39%2014年限制性股票股利分红未付数增加所致
股本 1,127,194,000.00 563,390,000.00 100.07%主要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其他综合收益 367,409.19 164,121.77 123.86%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5,506,543.74 100.00%主要是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所致
利润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 -1,648,995.64 -8,532,412.50 -80.67%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主要是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坏账准备金
资产减值损失 24,864,883.99 7,877,595.97 215.64%
额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5,662,605.87 14,508,769.41 -60.97%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等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 13,601,758.38 8,616,815.58 57.85%报告期内应计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15,185,207.08 1,845,865.31 722.66%报告期内对外捐赠同比增加
少数股东损益 -913,923.57 100.00%主要是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主要是报告期内支付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
-139,411,021.97 -93,498,112.32 -49.11%
流量净额 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21,230,787.54 134,001,530.03 -115.84%主要是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的变动所致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1,808,129.88 -41,286,434.28 249.71%主要是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所致
流量净额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
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在任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 公司董事、监事、 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011年07月
长期 严格履行
时所作承诺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28日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来不再占用以岭药业的资
金、资产,不滥用控股股东的
权利侵占以岭药业的资金、资
产。以岭医药集团及下属单位
没有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或同
类的业务,将不在任何地方以
任何方式经营与以岭药业相同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 或相似的业务,不经营任何对2011年07月
以岭医药集团 长期 严格履行
作承诺 以岭药业经营及拟经营业务构28日
成直接竞争的类同项目或功能
上具有替代作用的项目,也不
会以任何方式投资经营与以岭
药业经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业务,从而确保避免对
以岭药业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
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如以岭药业因历史上未为员工
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而被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
构追缴的情形,本公司将以自
2011年07月
以岭医药集团 有资金向有关政府部门或监管 长期 严格履行
28日
机构补缴及与该等款项相关的
其他费用,将不以任何形式占
用以岭药业资金补缴上述款
项。
将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 用以岭药业及其控制的企业的
2011年07月
以岭、吴相君、吴 资金、资产,不滥用实际控制 长期 严格履行
28日
瑞 人的权利侵占以岭药业的资
金、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