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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度社区卫生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6-23

发文字号

克卫函[2011]4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克拉玛依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6-23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举办2011年度社区卫生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克卫函[2011]48号

2011年6月23日

各区卫生局:

  为加快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根据2011年社区卫生人员培训计划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社区卫生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市卫生局相关科室、各区卫生局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含乡卫生院)的卫生技术骨干。

  二、培训地点
  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大厦(克拉玛依市政府驻乌鲁木齐市办事处),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和田一街100号,可乘明园客运站对面博物馆站台的301、311路班车到黄河路和田街站下车即可。宾馆联系电话:0991-5576266、5576267。

  三、培训时间
  2011年7月22日-23日,7月21日报到。本次培训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上午9:30-13:00,下午3:30-7:00点。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班将邀请自治区卫生厅有关处室领导、新疆医科大学及第一附属医院的专家、自治区中医院专家,培训内容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的临床应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重症精神病管理规范、社区诊断、社区急救、健康教育等。

  五、其他
  1、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自理,其余费用由会议统一安排。
  2、请各区卫生局按要求选派人员,并于2011年7月8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电子版报市卫生局社区农村卫生科。

  联系人:贾雪莲
  联系电话:0990-6891705

  附件1:培训人员名额分配表

  单位名称   卫生局、社区  卫生管理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合计
  克拉玛依区   2   11   13
  白碱滩区   1   7   8
  独山子区   1   7   8
  乌尔禾区   1     1
  合计   5   25   30


  附件2: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回执

  _____________区卫生局(盖章):

  单位   姓名   性别   族别   职务   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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