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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的通告(2025年第56号)

发布日期

2026-01-04

发文字号

2025年第56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药品审评中心(CDE)

正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更好地服务上市许可持有人,做好已上市中药变更说明书安全性等内容的补充申请工作,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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