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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9-2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阜阳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9-23

颁发部门

安徽省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工作的预通知

2014年9月23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园区分局,相关科室: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人秘[2014]38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3期举行。

  二、培训人员
  (一)市局新从事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稽查执法人员;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事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稽查执法人员;
  (三)各县(市、区)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从事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三、培训内容
  围绕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后监管新职能需要,根据实际岗位特点和匹配要求,由省局统一安排以下培训内容:
  (一)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
  (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课件;
  (三)保健食品监管实务;
  (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培训;
  (五)药化流通监管法规和日常监管实践;
  (六)医疗器械法规与监管;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完善措施;
  (八)如何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四、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食宿、培训费由市局承担(阜城三区范围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交通费自理。
  (二)参训班期分三期,由市局统一分配班额(见附件1),请各单位按每期分配名额填写“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2),同时每期指定一名局领导带队,汇总后于2014年9月16日17:00前报送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同时寄送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印章)。
  (三)请各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合理解决工学矛盾,按时组织每期参训人员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席或旷课。

  (联系人:张杰;联系电话及传真:0558-2198676;邮箱:835761919@qq.com

  附件1: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班班额分配表

  所在地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备注
  市局(含二级机构)   30   30   30  
  太和县   40   40   40  
  界首市   35   35   35  
  临泉县   40   40   40  
  阜南县   40   40   40  
  颍上县   40   40   40  
  颍州区   25   25   25  
  颍泉区   25   25   25  
  颍东区   25   25   25  
  合计   300   300   300  


  附件2:食品药品监管业务普及轮训班报名回执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方式(手机)   参训班期   备注
  1              
  2              
  3              


  注:培训班分三期,请按班期分类汇总后,将三期名单一同报送,各单位需明确各期领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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